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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dychen723 (壽險顧問)》之銘言: : ※ 引述《seagi (無情天.有情人.情何以堪)》之銘言: : : 由於明年我得跟我姐1人分1位家長來扶養, : : 我爸媽有一份防癌保單,要保人與被保險人為我媽與我爸 : : 如果我明年單純報扶養我媽的話,列舉是否可以算這筆保險費用 : : 謝謝 : 您好…其實不管要被保人是誰 : 只要符合兒女能扶養父母親這個條件就可以申報保費... : 舉例:若父母親還有薪資扣繳憑單的話,這樣子女就無法報扶養父母... : 因為父母還能工作,所以父母親申報所得稅就要採合併申報... : 因此子女就無法申報扶養父母親了... : 而若父母親無薪資扣繳憑單的話.... : 不管誰扶養父母都可以申報父母親的保費和健保費用.... 我的前篇回文是以已符合被扶養的前提回答的, 您的回文雖然也對,但仍應注意一重要條件, 以下引9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說明對保險費的規定: 本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的人身保險(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傷害保險及年 金保險)的保險費(含勞保、就業保險、軍公教保險、農保、學生平安保險、全民健康保 險),被保險人與要保人應在同一申報戶內,每人每年扣除24,000元,實際發生的保險費 未達24,000元者,就其實際發生額全數扣除。須檢附收據正本或保險費繳納證明書正本, 由機關或事業單位彙繳的員工保險費(由員工負擔部分),應檢附服務單位填發的證明。 註:來年修定全民健康保可額外列入扣除,不在24,000元的限額內. -- 喜歡咖啡~~最愛曼特寧 http://www.wretch.cc/album/ivysky 關心消費者權益~~因為我一輩子都離不開消費行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9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