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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cene (kkk)》之銘言: : 請教版上的高手一個問題 : 如果之前在美國工作,美國公司在美國的銀行開了一個員工戶頭 : 匯入薪資,現在人回來台灣工作, : 那些存在外國銀行的錢,要怎樣弄回台灣,不會被發現是自己的薪資所得 : 我朋友是說看可不可以在香港的銀行開戶,錢從美國轉匯到香港 : 這樣國稅局會發現嗎? : 還是請原美國銀行開立支票,這樣在台灣兌現支票,會有紀錄嗎? : 原則上,是希望能避掉被國稅局知道這些錢是國外薪資所得 : 請問要怎麼作比較好呢? 你當時在美國工作得到的薪資,因為台灣目前是屬地主義,根本不會課稅。 所以要怎麼拿回台灣都無所謂吧。 不過你現在在台灣工作,領的薪水就要課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75.156
ojh:境外所得不是免稅嗎? 03/06 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