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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tax.nat.gov.tw/wSite/ct?xItem=31082&ctNode=10912 財政部表示,納稅義務人如採列舉扣除,則其本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親屬的醫藥費及 生育費用(含掛號費及部分負擔),只要是付給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及診 所,都可以憑醫院、診所出具的費用收據列報,沒有金額的限制。所以,就醫或生育時 ,別忘了向合於規定的醫院、診所索取收據,妥善保存。   財政部另外再列舉了一些可以列報的醫藥及生育費用項目,例如: 1、因身體殘障所裝配的助聽器、義肢、輪椅等各項支出,可憑醫師出具的診斷證明及統 一發票或收據,全數列報扣除。 2、因牙病必須做鑲牙、假牙或齒列矯正的醫療費及器材費,也可以憑醫師或醫院所出具 的診斷證明及收據,列報扣除。不過,如果是因美容目的而為之支出,因非屬醫療性 質,其醫藥費就不可以申報扣除。 3、付給護理之家機構及居家護理機構之費用,其屬依法立案之公立單位或與全民健康保 險具有特約關係者,可檢附該機構出具之收費收據及醫師診斷證明書,申報列舉扣除。 4、給付公立、全民健康保險特約之設置救護車機構,因救護車執行勤務,依緊急醫療救 護法規定收取之費用,可憑該機構摯發之收款憑證申報列舉扣除。 5、因病在國外就醫,只要能檢附國外公立醫院或國外財團法人組織的醫院或公私立大學 附設醫院出具的證明,就可列報扣除。但其往返之交通費、旅費等,因非屬醫藥費性 質,不得扣除。    如果醫藥及生育費的收據憑證已繳交服務機關者,需檢附經其服務機關證明之該項收 據影本;如果收據正本遺失了,可憑原醫院、診所開立之收據存根聯影本,並由該單位註 明「影本與原本無異」之字樣及蓋章後之證明,申報列舉扣除。財政部提醒納稅人,平時 應妥善保存醫藥費用收據,以利所得稅申報。 ※ 引述《randoom (待嫁)》之銘言: : 請教一下 : 診所開的收據裡 : 例如:健保部分負擔50元,掛號費150元,實收金額200元 : 那麼我應該列舉多少錢的扣除額呢? : 先謝謝善心人士的回答^^ -- 喜歡咖啡~~最愛曼特寧 http://tw.myblog.yahoo.com/ivy-sky/ 關心消費者權益~~因為我一輩子都離不開消費行為 我最愛的討論板 consumer~消費者保護板 tax~稅務板 PttLifeLaw~生活法律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64.172
randoom:謝謝您的解惑^^ 05/02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