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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父母的保險是保在一起的 : 只有一份保單,保障兩個人 : 主要被保險人是我父親 : : 現在預定是讓我與弟弟每人各報扶養一個 : 那保費的地方要怎麼證明呢 : 是只能報在我父親那一部份嗎 是的,只能報父親那一部份. : : 推 Argen:一份保單超過保費24000 多個被保險人 也只能列舉扣除24000 05/02 21:17 : 推 ivysky:回一樓:不盡然哦! 不過要解釋,推文不足以說明. 05/02 22:04 本篇針對推文做補充說明. 2.保險費: (引自:http://tax.nat.gov.tw/irc/qa2.htm ) 本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的人身保險(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傷害保險及年 金保險)的保險費(含勞保、就業保險、軍公教保險、農保、學生平安保險),被保險人 與要保人應在同一申報戶內每人每年扣除24,000元,實際發生的保險費未達24,000元者 ,就其實際發生額全數扣除。 1.因此保險費的列舉上限24000,是以每人計之,每人指每位被保險人. 2.可列舉的身份條件為:本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本人即納稅義務人, 同一申報戶是指:納稅義務人被保險人要保人必須在同在一申報戶內. 同一份保單,多個被保險人,同一申報戶的情況 舉一個例子說明: 保單: ZZ人壽保單 要保人:甲 保費內容: 可列舉扣除金額 夫甲 主被保險人保費 40000 24000 妻乙 配偶附加 保費 20000 20000 子丙丁 子女附加 保費 30000 30000 (註A) (註B) (註A):子女附加險的被保險人為丙丁兩人,各別有24000可列舉,故取15000+15000=30000 但需注意保費的繳費證明單上列出被保險人丙丁的資料, 以前幫朋友申報時,發現保險公司的子女附約,剛好是不計人頭的, 不論生幾個都計費都相同,但繳費證明單上,只列出第一位子女的姓名, 造成所得申報時的困擾(國稅局只看單據,看不到保單內容嘛!), 後來向保險公司說明,好像隔年起,該保險公司就修正程式, 繳費證明單可詳列多位被保險人資料了. (註B):還可以加上子女的學生平安險. 多位被保險人及不同申報戶的舉例, 得想清楚設定的內容...有機會再談,或板友提出例子再研究看看. -- 喜歡咖啡~~最愛曼特寧 http://tw.myblog.yahoo.com/ivy-sky/ 關心消費者權益~~因為我一輩子都離不開消費行為 我最愛的討論板 consumer~消費者保護板 tax~稅務板 PttLifeLaw~生活法律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5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