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vysky (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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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釋函] 所稱無謀生能力之認定原則
時間Mon May 7 10:38:21 2007
http://www.ttc.gov.tw/ct.asp?xItem=42820&CtNode=97&CtUnit=40&BaseDSD=31&h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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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20,42861,42868,42871,42873,42874,42879,42895,42900,42902,42918,42923,42925
(暫時無法提供縮址...orz縮址服務orz了 XD)
釋示函令標題 所稱無謀生能力之認定原則
釋示函令內容(如文號) 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規定所稱「無謀生能力」,應符合下
列條件之一者:
(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殘障手冊者。
(二)身體傷殘、精神障礙、智能不足、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尚未康復無法工作或須
長期治療者等,並取具醫院證明者。
(三)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
未滿60歲直系尊親屬,除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
免稅所得者外,
其當年度所得額未超過免稅額者(應檢附非屬前開免稅所得者之
適當證明文件)。
(四)其他經村里長調查證明,顯無謀生能力並取具村里辦公處之文書者。
(財政部89/09/07台財稅第0890455918號函)
所得稅法:
第 4 條 左列各種所得,免納所得稅︰
一 現役軍人之薪餉。
二 托兒所、幼稚園、國民小學、國民中學、私立小學及私立初級中學之教職員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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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ivysky:平時慣用orz,今天給我罷工~囧, 考慮以後兩個都附上去 :) 05/07 12:14
推 cyclic:所以扶養親屬符合第一項的是不是就不用列扶養親屬的所得? 05/07 17:07
推 ivysky:樓上問的,我看不懂耶~ 哪個第一項? 05/07 17:10
推 cyclic:抱歉 扶養親屬的無謀生能力符合第一項 05/07 18:35
推 eomot:樓上情況請講清楚 您的扶養親屬是哪一種?(父? 弟妹?) 05/07 19:11
→ eomot:另外~受扶養者的所得當然要一起加入申報 05/07 19:12
→ eomot:無謀生能力只是用來判斷可否扶養(符合條件就屬於無謀生能力) 05/07 19:14
推 cyclic:不好意思 嗯 是父親 05/07 19:49
→ cyclic:那如果父親沒有自然人憑證的話 是不是就不能用網路報稅了? 05/07 19:51
推 cyclic:因為我有自然人憑證 父親沒有 可以我去國稅局拿資料再來똠 05/07 19:54
→ cyclic:填寫嗎? 05/07 19:56
推 akakapo:當然可以。請帶雙方身分證正本&印章,委託書到現場填即可 05/07 20:09
推 ivysky:註:未來村里長可能不開立無謀生能力證明了哦! 07/20 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