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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太麻煩...用回文的好了. 釋函就是要說明: 工會會費、職工福利金、交通費及保險費等項不得由薪資所得中減除. 以上這些費用,原本就是員工要自付的, 公司其實還是給付您40000元的薪資了,只是代扣一些費用; 您必須想成公司已經給付您40000元的薪資, 然後代收那些費用,為了避免發薪後,又要再向您收取的麻煩,因此直接由薪資裡扣除. 您的薪資所得40000元,經計算,員工需繳付福利金只有200元(4000X0.5%) ; 而公司也需依法提撥: 二 每月營業收入總額內提撥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一五。 四 下腳變價時提撥百分之二十至四十。 (下腳不知是什麼?還沒查到....囧) 職工福利金必需用在全體職工的福利項目. 舉凡是由職工福利委員會主辦,供全體職工活動如: 聚餐烤肉或K歌大賽兼抽獎,都可以支用福利金, 較常見的還有員工的婚喪喜慶的紅白禮金,甚至住院的慰問金...等等,其他還沒想到. (剛才看到板友有講到三節禮金,想到這也可由福利金支用 ^^) 另外像是企業員工員工旅遊,若是由福委會主辦,也可以依法支用. (但有規模的公司於員工旅遊時,還會另外再贊助,有時廠商也會贊助啦~) 您提到假定公司給10000元的禮券,這10000元的確需開立扣繳憑單, 所得類別即:職工福利金. 不過您付出去的福利金只有200X12=2400 公司發給您的禮券,肯定是超過您所付出去的, 推論公司提撥的福利金會超過10000+2400... 但可能只在員工各別領用福利金時,才開立扣繳憑單? 全體員工一起使用的聚餐等支出時,是否會平均計算出每個員工的給付金額,就不清楚了? (板友中若有人是福委會的,應該會知道詳情) 其實昨天剛剛好有朋友問我這個問題, 他是問員工扣繳出去的福利金是依人頭或薪資比例? 我查了職工福利金條例,得知是依薪資的0.5%計算, 換言之,薪資高的人繳的福利金是較多的,薪資低的人,繳的福利金就相對少一點; 不過職工福利金的扣繳憑單金額,一般是每個員工都一樣, 除非是職工福利委員會有依員工年資有不同的福利?(這點尚無法查知) 另外就是婚喪傷病等其他原因,可能會讓職工福利金的扣繳憑單金額有差異吧! 另外要注意的是~您領到的禮券應是職工福利委員會提供的, 職工福利委員依法開出給付福利金的扣繳憑單(統編跟公司不一樣). 以上有誤請指正,或請板友補充. ※ 引述《littleman1 (阿仁)》之銘言: : 不好意思,我看不太懂稅法,不過我的問題如下,不知可否解惑 : 我每個月有薪資所得(40000),扣掉福利金健保‥(2000)後, : 為我實際所領的月薪(38000) : 但我在報綜所稅時綜所得是40000*12個月=480000 而非38000*12 : 所以福利金的稅我已也有繳到。 : 但是假設公司給10000的禮券,則我的綜所得會變成 490000,要用490000申報綜所得 : 可是這10000元其實是從我們大家每個月繳的錢裡再發還給我們的 : 所以等於被剝了兩層皮?這樣很不合理。 : 還是這10000不用報綜所得??? : ※ 引述《ivysky (曼)》之銘言: : : 職工福利金條例 (民國 92 年 01 月 29 日 修正) : :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N0040001 : : 第1條 凡公營、私營之工廠、礦場或其他企業組織,均應提撥職工福利金,辦理 : : 職工福利事業。 : : 前項規定所稱其他企業組織之範圍,由主管官署衡酌企業之種類及規模另定之。 : : 第2條 工廠礦場及其他企業組織提撥職工福利金,依左列之規定: : : 一 創立時就其資本總額提撥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 : : 二 每月營業收入總額內提撥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一五。 : : 三 每月於每個職員工人薪津內各扣百分之○‧五。 : : 四 下腳變價時提撥百分之二十至四十。 : : 依第二款之規定,對於無營業收入之機關,得按其規費或其他收入,比例提撥。 : : 公營事業已列入預算之職工福利金,如不低於第二款之規定者,得不再提撥。 : : 釋示函令標題 薪資所得應扣繳之稅款係以給付總額計算 : : 釋示函令內容(如文號) : : 勞工薪資所得每月扣繳稅款之計算,係以每月在職務上或工作上取得之各種收入為 : : 所得額,亦即扣繳憑單中應填載之(薪資所得)給付總額。其由雇主自上項薪資所 : : 得中扣付之工會會費、職工福利金、交通費及保險費等,於計算扣繳稅款時,不得 : : 自薪資所得中減除。(財政部68.5.24.台財稅第三三三六三號函) : : http://0rz.tw/6d2EQ or http://tinyurl.com/yunpmn : : 依個人理解福利金的扣繳憑單之給付總額為公司提撥的,即: : : 二 每月營業收入總額內提撥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一五。 : : 若員工發現公司除上款外,還將下款由員工薪津內所扣的福利金也計入, : : 應請會計查明是否因不明法令而誤開或其他原因請其說明. : : 三 每月於每個職員工人薪津內各扣百分之○‧五。 : : 以上引用或解析有誤,尚請指正. -- 關心消費者權益~~因為我一輩子都離不開消費行為 喜歡咖啡~~最愛曼特寧 http://tw.myblog.yahoo.com/ivy-sky/ 我最愛的討論板 consumer~消費者保護板 tax~稅務板 PttLifeLaw~生活法律板 所得稅申報大月~請先爬文,提問請PO板,恕不提供水球解答,以免錯答誤事。 歡迎Q名片~備有申報等連結資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50.41 ※ 編輯: ivysky 來自: 61.229.150.41 (05/17 01:13)
littleman1:哈,謝謝I大的熱情分享,我懂了 05/17 20:54
ivysky:其實尚有部分疑問未解,還請板友補充. 05/17 21:57
ojh:可以參考一下3182篇 小弟很久前的po文 05/18 00:30
ivysky:原來是給的對象是特定人,就必須給扣繳憑單繳稅.反之則否. 05/18 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