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awaiidudu (kawaiidudu)》之銘言:
: 如題...
: 因看到書上有提到這個,可是我一直想不通為什麼要先扣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 麻煩大家幫我解惑一下!
我們把問題簡化,
房貸利息就看成普通的利息支出。
適用儲蓄投資特別扣除的利息就看成普通的利息收入。
然後排列組合。
1.利息收入要多繳稅,利息支出可以減稅,合理嗎?
2.利息收入要多繳稅,利息支出不能減稅,合理嗎?
3.利息收入不用繳稅,利息支出可以減稅,合理嗎?
4.利息收入不用繳稅,利息支出不能減稅,合理嗎?
答案是,情況1和情況4是合理的,情況2和情況3是不合理的。
收入繳稅,支出減稅,正是收支之間的稅務有互相配合,這點應該不會有問題吧。
換個方式想,公司有賺錢繳稅,賠錢可以減稅,也是類似的配合原則。
情況2和情況3就是沒有這樣的配合,所以不合理。
情況2是雙重課稅,情況3是雙重減免。
雙重減免會造成我只要一直去銀行借錢,然後再貸放給別人用就可以避稅。
反正利息支出我可以少繳稅,利息收入又免稅,賺翻了。
然後你的問題是確定利息支出可以減稅(因為是房貸利息),
所以相對應的,利息收入就不能再讓你免稅,否則會形成情況3。
所以這兩個金額要互抵,讓減免的額度變少。
當然我們現在面臨的問題並不是一般的借貸利息收入或支出,而是限制用途的借貸。
但這樣規定的理由是相同的。
--
▄▄▄▄▄▄▄▄▄▄▄▄▄▄▄▄▄▄
▄▄▄▄▄▄▄▄▄▄▄▄▄▄▄▄▄▄▄
▄▄▄▄▄▄▄▄▄▄▄▄▄▄▄▄▄▄▄
▄▄▄▄▄▄▄▄▄▄▄▄▄▄▄▄▄▄▄▄ 帽子抑或是蛇?
▄▄▄▄▄▄▄▄▄▄▄▄▄▄▄▄▄▄▄▄▄▄
▄▄▄▄▄▄▄▄▄▄▄▄▄▄▄▄▄▄▄▄▄▄▄ http://www.pixnet.net/smartla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87.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