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rtlai (全身而退王)
看板tax
標題Re: [問題] 關於租賃所得
時間Thu May 1 15:12:29 2008
※ 引述《fasty (m)》之銘言:
: 由於我在當業務,公司對業務用車有兩種方案
: 第一種是直接給你38萬元買車,但是要在公司做滿五年
: 第二種是你自己買車,然後公司每個月給你七千多元的補助
: 所以我有拿到代號為51的扣繳憑單
: 請問這個應該要填進去 租賃所得-其他 非固定資產的項目裡嗎?
: 如果是的話,在必要費用及成本那欄,我可以填我每個月都繳的車貸進去嗎?
你的狀況還滿少見的。
不過既然公司發51的扣繳憑單給你,你就報「租賃所得-其他 非固定資產」吧
不過根據稅法的原則,車貸不可能讓你繳多少就扣除多少,
償還本金的部份不會讓你扣,只有利息的部份讓你扣。
這樣報後續如果沒問題的話,還請你上來跟版友們分享結果。
但車子登記媽媽的名字的話,可能會被算成媽媽的收入喔。
不過如果你有申報扶養媽媽的話,就不用擔心這問題了。
: 如果這樣填的話,是不是我這項收入就不用扣稅了?
: 而且這張扣繳憑單上還有扣繳稅額10068元
: 是不是表示本來我應稅兩萬多,還可以扣掉這一萬多塊?
是的。
: 麻煩各位解決我的疑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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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帽子抑或是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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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3.87.235
※ 編輯: smartlai 來自: 220.133.87.235 (05/01 15:13)
推 fasty:那我還是在成本費用那一欄不要填好了...這樣應該比較沒問題 05/01 15:19
→ fasty:謝謝S大解答! 05/01 15:20
→ smartlai:問問看銀行願不願意幫你算96年度繳的車貸中利息占多少吧 05/01 15:26
→ smartlai:(當然要能夠拿出單據報稅) 05/01 15:26
推 ting701:這個是否適用財產租賃必要損耗及費用標準(43%) 05/01 17:20
→ smartlai:沒這個欄位可以選orz 05/01 17:21
→ ting701:www.etax.nat.gov.tw/wSite/ct?xItem=47274&ctNode=10708 05/01 17:21
→ ting701:版大,因為有看到類似的@@ 05/01 17:23
→ smartlai:但是報稅軟體沒有這欄可以填orz 05/01 17:25
→ smartlai:可能要請原po自行計算43%填在成本欄 05/01 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