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rtlai (全身而退王)
看板tax
標題Re: [問題] 健保列舉及夫妻分開、合併申報
時間Sun May 4 17:55:46 2008
※ 引述《Willis0704 (左臉帥哥)》之銘言:
: 問題1:
: 先說明我們家裡的情況
: 爸68歲、媽60歲皆沒有工作
: 爸媽的健保費是由我姐的公司扣繳,但報稅時,爸媽都給我扶養,
: 我的部份因為可列舉超過標準扣除額,所以會採用列舉,姐姐是用標準扣除額,
: 請問爸媽的健保費我可以拿來列舉嗎?
可以。
: 問題2:
: 老婆的爸爸前年退休,媽媽仍在工作,
: 爸爸目前只有一些利息所得,但爸媽兩人的利息所得會超過27萬,他們兩個是合併申報
: 老婆去年有幫她老爸繳了一段時間的健保費,今年也有收到健保局的繳費證明
: 因為我們夫妻採用合併申報(用列舉),請問她老爸這筆健保費我們可以拿來列舉嗎?
報稅的收入費用都是跟著人的,岳父岳母自己申報的話,這個保費也只能他們自己報。
: 問題3:
: 我是去年結婚,所以今年夫妻應該可以選擇合併或分開申報,老婆適用6%,我是13%
: 今天用繳稅軟體分別試算合併跟分開的差異,算出來的結果是合併申報所繳的錢較少
: (我們採老婆的薪資分開計算稅額)
: 一般不是都分開申報會比較划算嗎?後來想想可能是因為合併申報時,
: 我們(含我爸媽)可以列舉到12萬多(超過標準9萬2),而分開申報時,
: 雖然我還是可以用列舉的(9萬多),但老婆變成要用標準扣除額較划算,
: 是不是因為合併時列舉的金額較多,所以我們的情況變成是合併申報
: (採老婆的薪資分開計算稅額)比較划算,
: 請問我這樣的推論是對的嗎?
你可以把報稅軟體的試算表印出來比較,就知道不同點在哪。
: 問題4:
: 報稅軟體第一頁基本資料最下方有個勾選的格子是夫妻分居,
: 請問這個選項對於計算上有什麼影響嗎?我跟老婆的戶籍是分開的
: 且平常因為工作是分居兩地
: 那我需要勾選嗎?
: 謝謝~
不需要,那跟戶籍無關,是真的感情不好而分居的夫妻。
那個狀況下夫妻的所得申請分開申報,但因為沒離婚要由國稅局來替他們合併。
你們夫妻倆自己已經合併申報就不用勾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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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帽子抑或是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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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3.87.235
推 chimoon:我每次看到"分居"都有股想打勾 的衝動...XD 05/04 18:27
※ 編輯: smartlai 來自: 220.133.87.235 (05/04 19:40)
推 Willis0704:謝謝~~ 05/04 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