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rtlai (全身而退王)
看板tax
標題Re: [問題] 扶養未滿60歲父母 和 人身保險 的問題
時間Tue May 6 20:09:43 2008
※ 引述《melomelo ( melody)》之銘言:
: 今天特地打電話到北區國稅局全功能服務櫃檯去問
: 可是答案我覺得怪怪的
: 請大家幫我解答一下
: 問題一:
: 我和父母同住
: 他們都"50幾但未滿60歲",但是已退休,沒有收入
: 我可以報扶養嗎
: 得到的回答是,要有"無謀生能力證明"(如醫院開立...)
: 他說如果只是退休沒工作不可以報扶養
: 是真的嗎?
: 但是置底文提到
: 1.父母沒有收入,但也沒有無謀生能力證明,
: 且未滿六十歲,戶籍沒在同一處,這樣可以報扶養嗎?
: Ans:直接報吧,扶養直系尊親屬的規定比較寬鬆(包含祖父母,外祖父母),
: 前提是,父母沒有收入,或者收入未滿應稅金額。
: 只要沒有兄弟姐妹搶著報都沒什麼大問題。
: 在報稅軟體裡還是選無謀生能力,附上身份證影本就可以。
: 除了身分證和戶口名簿外,我沒辦法提出無謀生能力證明耶
: 請問這樣我可以報扶養我父母嗎?
如果你對於本版提供的資訊有疑惑想要問國稅局問個清楚的話。
我會建議你撥打你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稽徵所,
請總機幫你轉你戶籍地的承辦人,該承辦人講的一定沒有問題。
(一般稱為管區,但不要跟警察局裡面的管區弄混了:p)
因為你報稅之後也是這個承辦人在審核,他給你錯誤答案的機率比較低。
全功能櫃台在第四課(股)和第二課(股)都有全功能櫃台,
其中二課(股)才是主要承辦綜合所得稅業務的,對於這方面的法令也比較熟。
這段時間國稅局很忙,所以電話不見得會轉到正確的人手上。
至於你的問題,扶養未滿60歲的父母,確實是要無謀生能力。
但是這個無謀生能力定義卻很寬鬆,只要年收入未達77000就可以了。
以下是財政部的解釋函令,
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規定所稱「無謀生能力」,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一)領
有身心障礙手冊或殘障手冊者。(二)身體傷殘、精神障礙、智能不足、重大疾病就醫療
養或尚未康復無法工作或須長期治療者等,並取具醫院證明者。(三)納稅義務人及其配
偶之
未滿60歲直系尊親屬,除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免稅所得者外,
其當年度
所得額未超過免稅額者(應檢附非屬前開免稅所得者之適當證明文件)。(四)其他經村
里長調查證明,顯無謀生能力並取具村里辦公處之文書者。
(財政部89/09/07台財稅第0890455918號函)
: 問題二:
: 列舉扣除裡的人身保險分健保和非健保
: 服務櫃檯跟我說健保的人身保險包括--健保和勞保
: 是這樣嗎?
: 究竟勞保費是算在健保還是非健保類?
非健保類。
: 不好意思加問一個問題三
: 網路上傳報稅資料後,附檢資料是不是寄到戶籍所在地的稽徵所
: 還是要寄到北區國稅局?
: 請幫我回答一下,謝謝?
報稅軟體可以印出信封封面,照那個寄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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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帽子抑或是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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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3.87.235
推 peiyu1004:路過,覺得回答的好專業!! 05/06 20:11
推 itbeitbe:年收入未達77000?那股票或其他投資收入算在77000內嗎? 05/06 22:11
→ itbeitbe:又如果兄弟姐妹不只一人,同時報扶養,國稅局要如何認定給 05/06 22:12
→ itbeitbe:誰報?還是先報先贏? 05/06 22:13
→ smartlai:所有收入都要算進去;兄弟搶著報的話,只好看誰能提證明 05/06 22:27
→ Ferry:七萬七養的起一個人嗎 這樣的規定真奇怪 05/08 14:57
推 ivysky:請注意..文中的77,000於98年度為82,000元 05/06 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