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nancho:那因為薪資亂發導致報稅的問題,不知道可不可以問勞工局 05/09 08:50
※ 引述《Missmart (子不語)》之銘言:
: 年薪大概40萬,不過因為公司的薪資報帳很混亂,
: 所以96年的薪資所得總共有70萬
: (實際上有20萬是95年的薪水,10萬是97年的薪水)
: 但是不管怎樣...96年因此要繳13%的稅了。
: 請問有沒有什麼自救的方式...?
: 畢竟公司報帳的問題,讓我在生活上,經常會好幾個月處於負債的狀態。
: 現在又要因為去年帳面所得太多,要繳13%的稅。
: 昨天跟公司會計反應,她也只是笑笑。
: 今年的薪水到現在也不過領了3個月...真的因為繳稅要變成卡奴了嗎?
: 感覺心理很不平衡...只能認了嗎?
我在Salary看過你的抱怨 我知道你苦悶在哪裡
理論上 報稅年度以所得實際發生時間為準
所以公司95年欠薪拖到96年發放
仍然應該算96年度所得
至於97年的部分 除非公司提前於96年提前發放
否則應該算97年度所得
一般公司96年12月的薪水與96年年中都在97年一月發放
所以這部分的所得算在97年
97年與96年12月的部分要去確認 其他的很難
自救之道 換一家正常點的公司吧
發薪不正常的狀況 可以向勞工局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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