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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工作後 去年是第二次報稅 都有報扶養我父親 今年初父親原本每月4千元的殘障津貼被取消了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好像是7萬7 X 2 扣6%的稅 也才9千多元 但是我爸原本領的津貼一年就有4萬8了 這樣根本不划算呀 我不拿我爸來報扶養我也一樣可以給他生活費阿 他無法工作至少還有殘障津貼補助 反倒是拿他來報扶養 代表我有養他 卻是取消了原本就有的補助的美意 我覺得有點不大合理 請問我父親可以重新申請殘障津貼嗎? 我今年開始不報扶養我爸就可以了嗎? 看我爸現在每月少了一筆生活費覺得很心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247.233
babytall:不能領取的原因~應該是因為你開始工作~全家收入超過標準 03/08 21:51
babytall:如果沒有記錯的話~除非結婚了~不然的話~收入都是掛一起 03/08 21:52
aven1205:很不合理 是因為身心障礙無法工作才需要津貼補助 又不是 03/10 19:53
aven1205:低收入戶收入超過標準才被取消津貼的 03/10 19:59
dyzentins12:這應跟報稅無關~而是跟社會局身障補貼政策改變有關~ 03/12 23:34
ipinipi:因為你跟你父親的關係為一親等,所以不論你報或不報都會列 04/20 18:53
ipinipi:計你的財稅資料,應該是因為加計你的所得之後超出標準, 04/20 18:54
ipinipi:如果要使你父親可以再次領取津貼,就趕快增加人數,把全家 04/20 18:56
ipinipi:收入攤掉,不要超過生活標準。可先問公所確定取消原因。 04/20 1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