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vysky (曼)
看板tax
標題Re: [問題] 租屋合約.租金憑單扣繳由甲(乙)方負責?
時間Sun Mar 7 21:10:43 2010
※ 引述《flied (libertines)》之銘言:
: ※ 引述《swbook (我是虎斑控 囧!?)》之銘言:
: : 請問 房東用房屋契約是用書局制式的那種
: : 其中最後一條有提到稅務的問題
: : "本租金憑單扣繳由甲(乙)方負責負稅捐稽徵機關負責繳納"
: : 這一條房東是把它劃掉 ~ 然後蓋私章
: : 我想請問一下 在法律上來說 先不論有沒有跟我簽約的層面來說的話
: : 房東這個行為是有違法的嗎? (逃稅?)
: 我想再問一下這個問題
: 我的房屋租貸契約書如下
: 一樣第十八條本租金憑單扣繳由甲(乙)方負責負稅捐稽徵機關負責繳納
這一條是指:
承租人是營業人,每月繳付的租金若超過一定金額,需辦理所得扣繳,
即承租人(營利事業業主)需扣繳稅金繳給稅捐機關,並且開扣繳憑單給房東,
租金扣掉該筆稅金後的餘額就是應給付的租金。
但有的房東很盧,要求實拿多少租金,應扣繳的稅金要求承租人另外支付。
一般承租人跟這條款沒有關係。
(大部分的房東也不知道這條是什麼意思。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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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137.228.134
推 flied:請問如果這樣房東把這條刪掉對我也沒什麼差別。 03/08 06:05
→ flied:那是不是依照15條,房屋之稅捐由甲方負責,就是房東同意我, 03/08 06:07
→ flied:去報稅。 03/08 06:07
有無第15條,你都可以申報房租,這是承租人的權利,
出租人即使有相反的約定,該約定亦無效力.
但出租人有權於續約時,調整租金.
推 flied:而16條是說,稅額"以後若增加"(今年跟去年應該一樣吧)< 03/08 06:10
→ flied:再由我負責負擔? 03/08 06:11
對.房東萬一是高所得高稅率的,這筆差額可能很高,;若無其他所得,則可能是零.
房東應該要提出申報內容,以證明該增加稅額的實際金額.
若房東不願提出證明,你可以拒付,
可以等到房東走法律途徑,訴請支付該筆補貼金額,及確定應由你付,再行支付之.
但你若想繼續租屋,你沒有籌碼,房東說多少,你可能就要付多少.
※ 編輯: ivysky 來自: 114.137.156.221 (03/08 13:07)
推 flied: 感謝!!! 03/09 0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