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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qq680 (尉哥哥)》之銘言: : 請問奢侈稅的介定??? : 假設我有兩間房子 : A間在今年五月買的 : B間在今年七月買的 : 但我把戶籍地由A遷到B : 如果我把A間賣掉的話,會被課奢侈稅嗎? : 還是會當作是因為換屋不會被課到???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屬本條例規定之特種貨物: 一、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一戶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辦 竣戶籍登記且持有期間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 二、符合前款規定之所有權人或其配偶購買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致共持有 二戶房地,自完成新房地移轉登記之日起算一年內出售原房地,或因 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出售新房地,且出售後仍符 合前款規定者。 照《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的說法,在B間完成 移轉登記日起算一年內賣掉A間的話,應該就不必繳所謂的奢侈稅了。 ※ 編輯: ilanese 來自: 61.216.249.32 (09/10 19:00)
aguey:PO法條也"M"........... 09/17 16:10
aguey:基本上去辦個"設籍課稅","特銷稅"就避掉了!!~蝦咪係"奢侈稅" 09/17 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