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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為零售業,月營業額不超過20萬,店住合一,店租20000元 請問 a.若有營業登記,房東的房屋稅、所得稅、地價稅皆有變動 但若我5月沒有申報營所稅,僅申報個人所得,這樣房東的稅金還會有影響嗎? 還是只要有營業登記,不管我這邊有沒有申報,他都有影響!? b.租賃部分,若契約寫出租1+2F,但營登時營業面積只寫1F,2F為住家 這樣他符合房屋稅例第五條嗎?非住家用稅率可以申請面積六分之一嗎? c.若租立契約拆成兩份,一份10000元1F租給營登,一份10000萬2F租給住家, 這樣適用房屋稅例第五條嗎?跟b的結果一樣嗎? d.房客不申報的情況下,對房東來說, 租賃契約是a.寫一份比較有利?還是b.分兩筆比較有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evanbuby 來自: 114.33.9.174 (03/15 21:58)
AICO0823:房屋稅及地價稅只要你有營業登記 皆會有變動 03/15 22:04
AICO0823:此外要你有申報房東的租金所得 房東的收入才會有此筆租金 03/15 22:07
※ 編輯: evanbuby 來自: 114.33.9.174 (03/15 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