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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我的城市某連鎖飲料店有三家分店 第一家發票是開傳統發票故不考慮 第二家是電子發票 可用悠遊卡消費 也可以不列印 第三家就奇了 雖然是開電子發票 也可以用悠遊卡消費 但是發票一定要印出來 但是如果用手機條碼當載具就可不用印 實在不曉得其中到底有什麼關竅 想請問有大大知道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197.6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520730535.A.F4C.html
Haoer: 發票有開就合法,導入的時間點不一樣,買的設備不一樣 03/11 18:47
Haoer: 你是老闆,你會想不開多花錢去買新的設備? 03/11 18:47
ilovedayuan: 法規最低標準就是電子發票能存共通載具 03/11 21:48
wsyfish: 簡單來說,悠遊卡不是「共通性」載具,要看系統有無支援 03/11 23:51
PttAmy: 請問樓樓上i大,那開電子發票的店家一定要能存共通載具嗎? 03/12 14:05
PttAmy: 因為有的店家(很少),我拿手機條碼給他說存在載具,他說他們 03/12 14:06
PttAmy: 一定要印出來,是設備的限制,還是他們求方便? 03/12 14:06
a1999: 開立電子發票必須要能存共通性載具,不然是可以檢舉的喔! 03/17 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