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aoer: 發票有開就合法,導入的時間點不一樣,買的設備不一樣 03/11 18:47
→ Haoer: 你是老闆,你會想不開多花錢去買新的設備? 03/11 18:47
→ ilovedayuan: 法規最低標準就是電子發票能存共通載具 03/11 21:48
→ wsyfish: 簡單來說,悠遊卡不是「共通性」載具,要看系統有無支援 03/11 23:51
→ PttAmy: 請問樓樓上i大,那開電子發票的店家一定要能存共通載具嗎? 03/12 14:05
→ PttAmy: 因為有的店家(很少),我拿手機條碼給他說存在載具,他說他們 03/12 14:06
→ PttAmy: 一定要印出來,是設備的限制,還是他們求方便? 03/12 14:06
推 a1999: 開立電子發票必須要能存共通性載具,不然是可以檢舉的喔! 03/17 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