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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批改國小作文 對於標點符號有些不確定的地方 一般來說冒號是接在XXX說的後面 如: 爸爸說:「今天要出去玩。」 想請問的是在什麼情況下 「爸爸說」後面可以不接冒號就直接接所要講的話呢? 記得似乎有這種情況 請各位老師指點迷津 謝謝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236.5
imbemarion:說的後面一定要接冒號啊! 03/27 17:33
imbemarion:如果前一句是動作, 沒用到說,道等字眼 可以直接用引號 03/27 17:34
imbemarion:如 爸爸露出微笑,「今天要出去玩。」 03/27 17:37
whiteshine:所以 除了「爸爸曾說他以前成績很好」,這種狀況可以 03/28 17:11
whiteshine:接寫以外,其他都一定要接冒號囉! 03/28 17:11
littlewendy:爸爸說,他最喜歡陰天了! 03/28 19:50
littlewendy:=我的爸爸說:「我最喜歡陰天」 03/28 19:50
whiteshine:嗯嗯嗯!!謝謝樓上各位老師! 那請問如果把「說」改成「 03/29 00:16
whiteshine:想」,用法是否皆相同? 不好意思 問很多> < 謝謝!!! 03/29 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