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ristocrats:非常感謝~ 140.114.79.43 06/29
※ 引述《aristocrats (genuine)》之銘言:
關於這個問題
牽扯到職務劃分
以及醫療法的規範
共識上,只要是侵犯性的醫療行為,是不被允許的
實際上,是很難劃分清楚的
台灣健保局抓的很鬆
連洗牙都還有小姐幫忙洗的...我相信版友們一定有人經歷過...
健保局大都只抓沒牌的密醫
對於醫療事務的民眾檢舉,著墨不多
舉個矯正例子來說:
幫忙上矯正線,算不算侵犯性醫療行為?
感覺好像不是,因為沒有傷害牙齒結構
但是矯正線確有移動牙齒的醫療行為在裡頭
這該怎麼解釋呢?算不算侵犯呢?
所以,無解....
因此
在臨床上可以看到這種現象
規模越大、病人越多的診所
助理被訓練做的臨床事務也越多
反倒是病人量中等的診所
醫師大都親力親為
病人反而覺得跟醫師互動好,有被尊重的感覺
常態就是如此
在醫療法尚未健全的制度下
很難去改變他們
只能去想想自己想要的是什麼
這也是選擇醫師的重要考量
不僅僅是醫師背景、技術、能力、價位
最重要的還有舒服感和信任感....
給你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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