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os (不爽ing)
看板teeth_salon
標題[公告] teeth_salon版版規 V0.66版 (暫行版本) 公告後即刻生效
時間Wed Oct 27 01:39:49 2010
teeth_salon版版規 V0.66版 2010/10/26 公告後即刻生效
本版的文章/建議 僅供參考之用
臨床上的診斷以及未來的治療計畫
請務必與您的牙醫師討論
違規罰責: 第一次違規 口頭警告 (通常是以推文執行)
第二次違規 水桶一周 (違反不同條規定 以累加計算)
第三次違規 水桶一個月
第四次違規 永久水桶
(情節重大者 視程度加重罰責)
違規文章 視狀況處以刪除 / 劣文之處分
"噓"公告者 手誤除外 直接水桶 (2010/10/29新增)
申訴辦法: 請參閱本版文章
#1CiSgqbT [公告] Ptt申訴制度變更
#1CiSmytC [公告] 常見Cross-Post之問題與解答
#1CiSnwa8 [公告]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暫行版規 (2010/10/26)
1.文章內容不得違反善良風氣/中華民國之法律 (尤其是醫療相關法規)
2.禁止 空白文 / 一行文 / 鬧版文 / 注音文
禁止 商業廣告文 / 政治文 / 合信眼科文 / 張爸文
禁止 醫療招攬文 / 揪團文
禁止 醫/藥/粧字號商品買賣 (簡單的說 就是本版不能出現買賣文章)
3.只有板主能用 [公告] 違者直接水桶 (轉錄群組或是站方公告時 不在此限)
4.禁止蓄意鬧板、發表攻擊、嘲諷、謾罵等他人字眼
5.禁止筆戰 (討論不在此限)
6.不得有違反站規之行為
7.自其他版轉錄文章 請先徵求原作者同意
從網路轉錄文章 請附上網址
轉貼網路新聞 以七天一篇為限
(下一篇要出現在第八天 同IP/ID視為同一使用者)
說明:
1.文章內容不得違反善良風氣/中華民國之法律 (尤其是醫療相關法規)
醫療法
http://www.kdadent.org.tw/%C2%E5%C0%F8%AAk%B3W/%C2%E5%C0%F8%AAk.htm
尤其是第85 86條
2.禁止 空白文 / 一行文 / 鬧版文 / 注音文
禁止 商業廣告文 / 政治文 / 合信眼科文 / 張爸文
禁止 醫療招攬文 / 揪團文
禁止 醫/藥/粧字號商品買賣
禁止空白文一行文 鬧版文 (禁止在本版亂衝文章 專業/經驗文不在此限)
a:一行文 :至少要超過20個字 無意義的文字扣除 像是阿 啪啪啪啪啪啪啪~~~
b:衝文章數:一天跨版文章總計超過5篇也算 回答問題/分享文不在此限
禁止醫/藥/粧字號商品買賣(沒字號的更不可以 跑單幫的也不可以)
(也不可以偷渡在推文 簽名檔裡面)
網購 合購 代購 常有金錢問題產生 這邊希望不要搞的太複雜
a:以實體金錢財物為報酬之問券文 或是座談招攬文 都不可以
涉及國科會計畫的問券文 也不可以 (有跟國家拿錢了 請自己想辦法)
研究性質的文章 如畢業論文等可以
但在發文前 請先與任一位版主溝通
b:衛生署 藥物 醫療器材 化妝品許可證查詢作業
http://203.65.100.151/DO8180.asp
c:網路上不得交易之物品
引用網址
http://www.health.gov.tw/Default.aspx?tabid=625
d:牙刷牙膏等有合購版 請移駕該版招人
e:像是一夜情/約炮/開pa 這類的 當然也是不行
如果是會後會 像是學會結束後一團約出去聊八卦的當然沒關係
不是不通融 是這樣出問題很麻煩
3.只有板主能用 [公告] (轉錄群組或是站方公告時 不在此限)
(這點請務必遵守)
4.禁止蓄意鬧板、發表攻擊、嘲諷、謾罵等他人字眼
5.禁止筆戰 (討論不在此限)
以上兩項以版主之主觀認定為之
6.不得有違反站規之行為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二編 違規行為
第一章 違規行為之範圍及認定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一、看板違規行為:
(一)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
(二)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
公開之個人資料。
(三)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但於申訴時作為證據資料並發表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四)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響看板秩序者。
(五)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六)發表與板旨無關之商業廣告者。
(七)違反其他由小組長訂定之群組規範及版主所訂定之板規者。
(八)板主管理看板或小組長管理群組時,違反本站關於板主及小組長權利義務及管理
之各項規定,或其他不當行為。
二、其他違規行為:
(一)利用水球、交談或信件,從事下列行為者:
1、內容有毀謗、侮辱、謾罵他人之情形。
2、未經本站許可,散佈帶有廣告性質之內容。
3、以超過一定數量之水球或信件,妨礙他人正常使用。
4、對其他使用者為性行為或猥褻行為之邀約或引誘。
(二)未經作者同意或授權,使用他人設計之圖案、文字作為簽名檔、名片檔或其他
形式之利用者。
(三)故意或過失註冊與其他使用者相似之帳號,經該他使用者申訴影響其權利者。
(四)重複於本站註冊帳號,且過度佔用資源或不當者。
(五)不當編輯或使用暱稱、簽名檔、名片檔或其他個人資訊設定者。
(六)未經同意登入或使用其他使用者帳號者。
(七)故意利用本站程式,以不正方法更改帳號資料中各項數值者。
(八)於公開聊天室或無管理者之私人聊天室發送一定之訊息,致嚴重影響該
聊天室之秩序及正常使用者。
(九)本站於其他管理或使用規則中明定之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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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74.175
→ uriko:好! 10/27 02:27
※ 編輯: enos 來自: 112.104.174.175 (10/27 02:34)
推 dental:現在開始,永遠都不嫌晚,大家加油! 10/27 08:44
推 llz:好認真 我現在在跟ant.cross bite調回來是要做CO還是CR苦腦XD 10/27 14:55
→ llz:因為後牙都collapse了...真該好好把丟掉的咬合找回來了...Orz 10/27 14:57
推 ilovecrab:推禁止合信眼科文....... 10/28 14:05
噓 thinkstraw:樓上的,你已經先開始合信眼科文了 10/29 01:13
→ thinkstraw:妳要叫版主補進去,不然你推合信眼科文都不會有罪 10/29 01:15
推 thinkstraw:版主暫時沒空處理你的建議(這就像妳平常到人家文章下) 10/29 01:24
→ enos:=======到此為止======== 10/29 10:52
※ 編輯: enos 來自: 112.104.174.175 (10/29 13:32)
※ 編輯: enos 來自: 61.20.172.201 (10/29 15:03)
※ 編輯: enos 來自: 61.20.172.201 (10/29 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