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os (不爽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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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修法]醫師法審查闖關失敗出委員會交付協商
時間Mon Jan 3 19:37:27 2011
※ [本文轉錄自 medstudent 看板 #1D8R3oaj ]
作者: spicycop (NOME) 看板: medstudent
標題: [修法]本日醫師法審查闖關失敗,出委員會交付朝野協商
時間: Mon Jan 3 19:20:14 2011
各位醫學生版的學長姐以及同學們,
就在今天,民國100年1月3日,
延宕多時的
醫師法第四條之一修正案二讀闖關失敗交付朝野協商。
本日交付協商條文如下:
第四條之一 依第二條至前條規定,以
國外學歷參加考試者,應經教育部學歷甄試通過,並
在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國內醫療機構實習期滿,成績及格,始得參加考試。但
中華民國九十
九年一月一日前,已進入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修習醫學、牙醫學之學
生,其學歷甄試,依修正前之規定。
前項實習期間、各
年度接受實習之人數、實習醫療機構之指定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
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一項以國外學歷參加考試,領有就學國家或地區之醫師證書,並曾於當地執業滿五年者,
其參加學歷甄試之內容、方式,得以口試或實地考試方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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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因為本日審查過程中,原已對政院版協商草案達成共識,但國民黨籍廖國棟委員、楊麗
環委員以及民進黨籍劉建國委員、陳瑩委員對草案有關「實習期間、各年度接受實習之人數
、實習醫療機構之指定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交付協商處理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之相
對,欲推翻衛生署依醫師法授權公佈之實習規定相關細則。若推翻實習相關細則規定,則形
同所有持外國學歷者均不需在國內實習,相較國內醫學生在我國主管機關認定之教學醫院進
行完整實習,臨床訓練明顯不足。因此本會向支持我們立委表達我們無法接受波方立場,全
案交付朝野協商。
接下來衛生署提出意見後,會由安排這次法案的召集委員鄭汝芬委員協調協商相關事宜。因
為會期已近尾聲,因此實務上可能會在下個會期通過。
目前委員們對於落日條款砍至99年1月1日砍掉99年後還去的這屆學生已有共識,波方仍在杯
葛有關實習相關的限制部分。這部分就有待我們和相關立委與衛生署繼續努力,在此要感謝
鄭汝芬委員辦公室在近期來的大力協助。
今天開會的事情,因為種種因素,評估後希望低調進行,因此沒有先行上版通知各位版友,
在此向各位關心此事的版友抱歉。這段日子來運作的狀況,也許要等到法案通過之後,如果
還有機會,再來向大家報告,這段期間內,檯面下到底發生了哪些錯綜複雜的事情。箇中的
辛酸難以隻字片語形容,我只能告訴各位,我們盡力了,雖然狀況不是最好,但是99年以後
的東歐台生我們基本上擋下來了。
也許有人會說,那當初就不要反對落日條款,讓法令早點過了不就好了?
但是狀況是,在對方的強力杯葛下,這個法案連是否能夠交付審查都是問題。
如果沒有這一路來的拉鋸,和這段時間檯面下的冷卻期,今天這條法律沒辦法出委員會。
沒有大家的努力,這條法律就會和民國95年一樣,仍然躺在衛生署內的某個公文夾內。
因此我要感謝一路上所有支持我們的朋友,陪我們走到今天,你們也證明了,
我們的理念可以靠著我們的團結實現。
這個結果可能不如大家預期,
但是已經是目前我們能力所能做到的最佳狀況,
至少法令漏洞補上,修法以後所有持外國醫事學歷者均需接受我國學歷甄試,
並且象徵性砍掉了99年1月1號後仍然出去的取巧者。
總而言之,法案今天出了委員會,修法就差協商最後一步!
以上向各位學長姐以及同學和關心我們的板友報告。
懇請各位繼續給我們支持,也祝福大家期末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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