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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medstudent 看板 #1D8R3oaj ] 作者: spicycop (NOME) 看板: medstudent 標題: [修法]本日醫師法審查闖關失敗,出委員會交付朝野協商 時間: Mon Jan 3 19:20:14 2011 各位醫學生版的學長姐以及同學們, 就在今天,民國100年1月3日, 延宕多時的醫師法第四條之一修正案二讀闖關失敗交付朝野協商本日交付協商條文如下: 第四條之一 依第二條至前條規定,以國外學歷參加考試者,應經教育部學歷甄試通過,並 在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國內醫療機構實習期滿,成績及格,始得參加考試。但中華民國九十 九年一月一日前,已進入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修習醫學、牙醫學之學 生,其學歷甄試,依修正前之規定。 前項實習期間、各年度接受實習之人數、實習醫療機構之指定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 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一項以國外學歷參加考試,領有就學國家或地區之醫師證書,並曾於當地執業滿五年者, 其參加學歷甄試之內容、方式,得以口試或實地考試方式為之。 ------------------------------------------------------------------------------- 現場因為本日審查過程中,原已對政院版協商草案達成共識,但國民黨籍廖國棟委員、楊麗 環委員以及民進黨籍劉建國委員、陳瑩委員對草案有關「實習期間、各年度接受實習之人數 、實習醫療機構之指定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交付協商處理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之相 對,欲推翻衛生署依醫師法授權公佈之實習規定相關細則。若推翻實習相關細則規定,則形 同所有持外國學歷者均不需在國內實習,相較國內醫學生在我國主管機關認定之教學醫院進 行完整實習,臨床訓練明顯不足。因此本會向支持我們立委表達我們無法接受波方立場,全 案交付朝野協商。 接下來衛生署提出意見後,會由安排這次法案的召集委員鄭汝芬委員協調協商相關事宜。因 為會期已近尾聲,因此實務上可能會在下個會期通過。 目前委員們對於落日條款砍至99年1月1日砍掉99年後還去的這屆學生已有共識,波方仍在杯 葛有關實習相關的限制部分。這部分就有待我們和相關立委與衛生署繼續努力,在此要感謝 鄭汝芬委員辦公室在近期來的大力協助。 今天開會的事情,因為種種因素,評估後希望低調進行,因此沒有先行上版通知各位版友, 在此向各位關心此事的版友抱歉。這段日子來運作的狀況,也許要等到法案通過之後,如果 還有機會,再來向大家報告,這段期間內,檯面下到底發生了哪些錯綜複雜的事情。箇中的 辛酸難以隻字片語形容,我只能告訴各位,我們盡力了,雖然狀況不是最好,但是99年以後 的東歐台生我們基本上擋下來了。 也許有人會說,那當初就不要反對落日條款,讓法令早點過了不就好了? 但是狀況是,在對方的強力杯葛下,這個法案連是否能夠交付審查都是問題。 如果沒有這一路來的拉鋸,和這段時間檯面下的冷卻期,今天這條法律沒辦法出委員會。 沒有大家的努力,這條法律就會和民國95年一樣,仍然躺在衛生署內的某個公文夾內。 因此我要感謝一路上所有支持我們的朋友,陪我們走到今天,你們也證明了, 我們的理念可以靠著我們的團結實現。 這個結果可能不如大家預期, 但是已經是目前我們能力所能做到的最佳狀況, 至少法令漏洞補上,修法以後所有持外國醫事學歷者均需接受我國學歷甄試, 並且象徵性砍掉了99年1月1號後仍然出去的取巧者。 總而言之,法案今天出了委員會,修法就差協商最後一步! 以上向各位學長姐以及同學和關心我們的板友報告。 懇請各位繼續給我們支持,也祝福大家期末順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59.117.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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