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third-perso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dinojiang (dino)》之銘言: : 人都已經遇到了,都已經愛上了,能夠繼續假裝不愛他嗎? 很多時候,只是假象,只是逃避現實生活的美好出口。 而什麼叫做適合?不也只有一起生活之後才會知道? 有誰在在一起之前就完全知道是否完全適合的嗎? 如果真愛一個人,怎麼捨得讓他痛苦? 當第三者是痛苦的,這點大家應該都知道。 為什麼因為不想要自己一個人受暗戀的煎熬,就把其他兩個人也拖下水? 若是真的不愛原配了,那麼跟原配分手之後,即使新歡已經遠去, 那應該也是值得慶幸不是嗎?哪有什麼魚與熊掌的道理? : 我不想當一個自欺欺人的人,那樣太痛苦了。 : 假裝不愛他、假裝自己真的沒那麼愛他、假裝對他只是單純的朋友關心... : 當朋友間的界線模糊掉的時候,那就是痛苦的開始。 : 分手難道不用選黃道吉日嗎? : 我覺得要。 : 因為如何與現任的朋友分手,我覺得要時間跟機會,不是想分就能分的。 : 如何分手的不讓現任的朋友受到太大的傷害,且不會傷到他的自尊心。 : 要讓他覺得他是一個非常好的伴侶,但只是雙方契合度的問題。 : 那真的是一種分手的智慧。 分手是需要智慧的,也幾乎都是無法避免痛苦的。 你說不想自欺欺人,那麼背著原配愛上別人,不也是一種欺瞞? 所謂的真愛,不就是置對方於自己之上,給他他所想要的生活? 在這版上的第三者幾乎都是這樣過的。 因為愛,所以忍氣吞聲,所以在孤獨的長夜裡流淚, 看著相似的遭遇跟心情時會泣不成聲...... 只要你愛上的時機不是單身,怎樣都是欺瞞跟痛苦。 只是這痛苦你選擇誰來擔罷了。 維持兩者都有的局面,到底是真像你所說的那般深思熟慮,不自欺欺人, 還是把痛苦分擔到其他人身上? 最可怕的就是,連自己愛不愛了都分不清楚的人。 真的一點都不愛了,要分手分的乾淨俐落還不容易? 如果你的原配愛上別人, 你是寧可他坦白誠實告訴你他有了心儀的人, 還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先造成既有事實再告訴你或者等你發現? 設身處地真的是很耐人尋味的問題。 -- 我的論文問卷網址,請大家多幫忙~謝謝 ^_^ http://ec2.ba.ntust.edu.tw/2006kalikal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34.206 ※ 編輯: CICIKOKO 來自: 61.31.140.55 (03/07 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