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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負責的不該是被遺棄的那個人吧? 搶了以後2個人再一起時會想到有人在難過傷心嗎? 如果真會負責就不該當第三者或是被判曾經愛過的人. 容忍與否的確不能讓第三者消失. 可是,就算不想聽不想看然後呢? 就能忘了被傷害過的痛嗎??? 如果能自行決定,那第三者怎麼不決定不去傷害別人不去破壞別人呢? 難道真的沒其他單身的人能找? 一定要傷害別人才行???一定要做賤自己才行??? 我不是第三者,也不想當第三者,所以我無法去了解搶來的比較好(在自己害怕別人搶去) ? 我只知道....現世報,你去搶別人也會來搶,沒好下場~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9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