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ndic (我的天空依舊藍澄澄)
看板third-person
標題Re: [問題] 如何變成第三者的呢?
時間Thu May 24 10:59:50 2007
※ 引述《quindi (死不認錯的人真多~)》之銘言:
: 你在說你自己是大盜歐~
XDDD..多唸點書..
: : 閣下先前『道德有很多種』的創意論點..實已讓人瞠目結舌了..
: 在感情方面就是感情道德
: 在職業方面就是職業道德
: 這就是我所謂的不同的道德
所以..藝人的職業道德就是被窺探隱私時..不能抱怨?XD
怎我總覺得..應該是做好其演藝工作呢..呵呵
: 而你的『選擇性的正義與道德』才令人瞠目結舌勒
唉..所以我說你看不懂文章咩..
選擇性的正義與道德..是用來說明『用不道德的方式批判他人的人』..
我一直在講的都是..
『道德與正義是沒有選擇性與差異性』的..
道德與正義..不會只及於他人..不及於己身..
你要不要乾脆大方承認..你根本就看不懂文章..XD
原文都還在版上..不妨往前翻翻..
: 每個職業都有好與壞
: 藝人的工作本來就沒什麼人身自由
: 再說媒體與藝人本來就是互相利用
: 媒體的工作要藝人的新聞
: 藝人需要媒體吵知名度
: 當藝人就要報有利藝人的報導?
: 藝人本身醜陋之事被媒體報導出來時 就要在那邊抱怨?
: 再說藝人本身如果沒做什麼見不得人的事 又何必怕被報呢?
: 而且藝人的職業很好賺
: 一般上班族一個月的新水也只不過兩、三萬
: (狗仔隊對他們沒興趣)
: 但藝人這種工作本來就沒什麼隱私可言
: 已經賺了比一般人還要多很多了 還要抱怨什麼?
那又如何?
你本身沒做啥見不得人的事..那我是不是可以公佈你所有私家資料?
藝人的職業很好賺?隔行如隔山..誰可窺見全貌?
還是..拿著自身的想像..當成事實就是如此來看待?
即便藝人真的很好賺好了..那關他人何事?
拿這個來說嘴..哇塞..匪夷所思啊..
難道..你是眼紅..見不得人家賺得多?
從來都不知道..人身自由會因為收入多寡而有所不同..
一件事歸一件事..賺得多..政府可以多課稅..
國中公民學過吧..所得稅採累進稅率..
二代健保也會因收入高低而繳交不同的健保費..
但是..賺得多..可不代表就該被限制人身自由..
那郭董..王董..賺得不是更多..XD
: 我可沒說窺探他人隱私是一件有道之事
呵呵呵呵..^^
: : 原來..自由這天賦人權..會因為職業而有所差異..XD
: 沒錯 現在是如此
請閣下自行比較一下你這句跟你的上一句吧..
: 講過了 我可沒說窺探他人隱私是一件有道之事
: 好可笑喔 第一次聽到喔?
: 那八卦媒體可以存活的原因你不曉得嗎?
: 那我可以告訴你
: 就是因為觀眾愛看 所以八卦媒體才得以繼續八卦
: 否則沒生意 人家會繼續做嗎?
這是市場機制使然..
你看八卦版嗎?我不知道..
但是..我不看八卦版..
每次買報紙..演藝版我也是隨意翻翻..看標題..
我最喜歡的是..生活副刊..很有營養的..:)
八卦可以存活..就等於八卦是正確的?
: 不 不是 不管第三者有意或無意介入
: 第三者對第一者一樣有『感情責任』
: 除非第三者從頭到尾都不知情
給你感情上的許諾..是第三者?
第一者..可以在情感上蹭恨第一者..沒人可以說錯..
但是..有很多第一者是讓我由衷的感到佩服..
因為..他們可以做到..『我恨你..但我不扭曲你』..
很多第一者批判起第三者..擲地有聲..更能引起共鳴..
因為..他們痛陳第一者錯誤的地方..卻不把責任隨意推卸歸咎..
: 欺騙的除了是劈腿的之外
: 第三者也在欺騙
: 因為第三者幫劈腿的一起欺瞞第一者
第三者對你本身本就沒義務..沒責任..
他可以選擇不說..而不是只能選擇說..
很多第一者幫忙欺瞞第三者的..
那是不是也要把第一者抓出來鞭一鞭啊?
我贊成不論哪一者..都該把事情說清楚..
讓第一者知道第三者的存在..
讓第三者知道第一者的存在..
但是..第一者的感情責任..是第二者的事..
第三者的感情責任..也是第二者的事..
: 罪名?很明顯 就是欺騙
欺騙你的..是你的伴侶..
第三者..沒承諾過你什麼..甚至沒接觸過..
: 我不認為這樣就是不道德
: 畢竟就是有人做的到感情道德
: 在感情中能夠堅持不劈腿、不當第三者的有限
我過往不是第三者..現在也不是第三者..
要講感情道德..請去跟劈腿的人說..
還有..道德..沒有很多種..只有一種..
藝人盡力做好表演工作..跟上班族為自己的工作負責..
一樣都是道德..一樣都該受到尊重..
不劈腿..不當第三者..也不代表..就有權力污衊..扭曲他人..
用不道德的方式談論道德..豈不可笑..
: 我可不認為這是『大盜』與『昏昏』
拿著道德幹不道德的事..不是大盜?
認同不道德的事..不是昏昏?
誇誇其談!
從小到大..父母師長教我的都是..『不要冤枉他人』..
『責任歸屬要小心謹慎的釐清..勿枉勿縱』..
在這時代..卻成了閣下眼中的謬論..
所以我說..第三者實在承受了太多無謂的罪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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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是鑿刻在石碑上的字,年深月久之後也須磨滅。
如何刻在我心上的,卻是時日越久反而越加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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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52.68
推 juicybaby:妳是要賺P幣還是真的很愛說教?當妳情人真累 = = 05/24 11:29
→ juicybaby:然後要不要回私人信箱去戰雖然這樣沒P幣賺但板面清爽點 05/24 11:31
→ lundic:所以..這裡不是公開的版面?我談的內容無關第三者? 05/24 11:33
→ lundic:不如閣下來張正面表列..註明那些可以po..:) 05/24 11:33
→ juicybaby:這已經變成你們兩個人的筆戰了 有必要這樣嗎?! 05/24 11:36
→ juicybaby:我要是妳男友 跟妳說話 一定會累死 = = 05/24 11:36
→ juicybaby:輕鬆一點不要高來高去的 這樣不是很自在嗎?! 05/24 11:37
→ lundic:第一..照你的標準..你該回我信箱..:) 05/24 12:04
→ lundic:第二..我是男的..不太有機會有男友.. 05/24 12:04
→ lundic:第三..在ptt上任何公開版面均是『眾人所有』.. 05/24 12:04
→ lundic:第四..我的文章並沒有脫離『第三者』.. 05/24 12:05
→ lundic:最後..當一個人放棄了為自己辯駁的權力..那麼背上了污名.. 05/24 12:05
→ lundic:又怨得了誰?有些第三者..看到聽到第三者被辱罵..馬上跳出 05/24 12:06
→ lundic:來..針鋒相對..換了時空..卻成了另一個面孔..好不生疏.. 05/24 12:07
→ lundic:用污名化換取自在..果真是鴕鳥般的眼不見為淨.. 05/24 12:08
→ lundic:如果我是你男友..我會氣死..這麼不在乎自己的『名聲』.. 05/24 12:08
推 meere: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 XDDDDD 05/24 12:15
→ quindi:ㄟ 我不小心寄到你信箱 麻煩寄還給我 05/24 12:25
推 wed4ever:為什麼我一直覺得lundic是天蠍的? 05/24 13:12
推 yinchi28:道理很少有人會去聽,因為人都只想聽見支持自己的聲音.. 05/24 13:33
→ quindi:你不必寄還給我了 因為我已經po了 05/24 13:56
推 meere:怎麼辦,我好想推。。在一起,真的在一起一定很好玩。噗~ 05/24 14:05
→ quindi:樓上 你說誰跟誰在一起一定很好玩? 05/24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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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meere:樓上,您真的咄咄逼人了。請問什麼叫:真想看你的結果? 05/24 14:23
→ quindi:請問什麼叫:在一起,真的在一起一定很好玩? 05/24 14:25
推 meere:我推 j & l 在一起,有問題嗎?! 這個板給你們兩個用就好了 05/24 14:27
→ meere:還是以後我們就直接 end........省得礙眼。 ===關電視=== 05/24 14:30
推 wed4ever:可是這裡是公開討論板......(茶) 05/24 15:22
→ lundic:公開的地方..我有權利發言..你有權利不看..甚至質疑..但是. 05/25 01:25
→ lundic:你沒權利..妨礙..不然..你大可以寫在你的日記裡..:) 05/25 01:26
→ lundic:讓人看不起的..不是第三者的身份..而是..人格與個性.. 05/25 01:27
推 joyun:l大我想不必理會這個被主問的教授說了一句︰「你的文學訓練 05/28 23:55
推 joyun:還不夠」的m某多說什麼,畢竟會這樣不是一朝夕..... 05/28 23:58
推 functional:啥叫主問? 05/29 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