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我劈腿。
我劈的對象有他自己的男朋友。
後來後來,我的他發現了,我不清楚也不想過問他怎麼發現的,
他默默地隱瞞了一陣子,
後來他說,這陣子我對他比以前更好。
現在他哭了。
我跟劈的對象說就斷開吧,
要他好好珍惜他的男朋友,既然沒有被發現,
既然沒有想分開,那就好好珍惜他的對象吧。
而我這邊一團混亂,
其實我真的不知道我想要什麼。
他哭著卻堅強著說,他需要我的回答。
他要完完全全屬於他的我。
他問說,如果沒有任何牽絆,兩個人同時出現在我面前,
我會選擇誰?
我其實真的想不出來。
然後我也哭了,
但是我有什麼資格哭呢?
反正一切是我搞砸的。
我很會講好聽的話,
我可以挽留他,
我可以繼續對他很好,
但我做不到的是給他保證。
我從來就不是一個好對象。
我想,我應該要離開他才對。
對吧?
即使這樣傷他很深很痛,
但總比拖著哪一天我再次傷害他更好。
即使也許等到有一天,我終於想通他原來是這麼重要,
是這麼珍貴的而感到後悔,
那也是我應該承受的罪孽。
我想,
在所有傷害之後,
我再不忍心看他為我患得患失,
為我繼續等待,
等待一個從來就不可信任的誓言。
至少至少,
我還沒毀掉另一邊的那段感情。
我希望他們幸福。
我也希望他幸福。
只不過我把一切都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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