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licehyl (想飛就要有勇氣獨策獨騎)》之銘言:
: 現在你在公開論壇發表意見,本來大家就不是用法律在評價你.
: 其他人認為你在道德上有瑕疵而給你道德上的譴責,有什麼不對?
: 拿你那種似是而非的論調,想要說服誰阿?
: 再論,於法,原配憑什麼罵你?我告訴你,她想打你都可以,只要她願意服刑.
: 順便告訴你,傷害不罰未遂,你還要被打到有傷害結果才進入討論範圍!!
: 那麼愛講法律,如果你覺得她在騷擾你,你蒐證去告她啊.
: 你在ptt被譴責是因為你做了不被認同的事.敢做還寫出來,就是會讓人家批評!!
我只是想說,「元配憑什麼罵你?我告訴你,她想打你都可以,只要他願意服刑」
這句話是很有問題的。
如果原po(cute小姐)願意,他也可以打原配,只要他願意服刑..
因為依照你說願意服刑的原則,事實上誰都可以揍人,根本與原不原配無關。
另外,刑法上其實對於辱罵、恐嚇等等是有處罰的,如果原po願意蒐證,
原配不一定就可以免於刑責。請不要把道德上的譴責和刑法劃上等號。
以上你說的,是把道德帶進法律,不然就乾脆不要提刑法。
(不過我知道是原po自己先提起的。)
就像w大說的,其實賠償行為是屬於民法範圍,也不是刑法的事。(但刑法可以拿來當證據)
戀愛被介入,不處罰。婚姻中的介入,目前的民法賠償行情價是頂多30萬。
以上僅供參考,亂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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