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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那個. 我只是在回原po"罪刑法定主義"啦. 又說鄉民怎樣怎樣的,我覺得很受不了. 婚前大家都自由,婚後那些東西是民法,我也沒意見. 畢竟我也是在第三者版一直走過來的. 甚至我覺得,"人都有犯法的能力,只要這個人能承擔後果." 這一點很多人不能認同,所以我一併解釋清楚. 我覺得,跟別人的男友或女友在一起,會受到道德的譴責. 跟別人的老公或老婆在一起,會有法律上的問題. 這些都是無法逃避的,敢做就要敢當. 但是原po明明有男友還當第三者,又怕人家講, 還要一副別人都是笨蛋的樣子. 讓我想起之前那個腳踏兩條船的混蛋,所以我很不理性的回文了. 原本是討厭別人把道德的問題硬扯上一些專有名詞誤導大家, 沒想到我也犯了這個錯,真的對不起這個版的大家,我會把它刪掉. 所以我說請版主快點浸我水桶,因為我是針對個人的. 我對原配跟第三者都抱著很高的敬意, 就是不能忍受劈腿還大聲嚷嚷的傢伙!! : : 刑法是吧,給你個一分,你自己想想這是同情你給你的分數, : ^^^^^^^^^^^^^^^^^^^^^^^^^^^^^^^^^^^^^^^^^^^^^^^^^^^^^^^ : 等等,,,這不是民法嗎??? : 我問過我法律界的朋友,有求賠償的都算是民法..... : 還是我消息錯誤? 我朋友跟我說 如果是這類的問題的話,沒有充足證據 : 都站得住腳(還有請對律師,這就是律師存在的意義 有律師朋友跟親戚的好處 呵呵) : 所以 如果沒有充足證據,文字書面不足以成為有利證據. : 所以建議大老婆,如果要告,還是去找尋有利證據吧.影像人證 : 其他的,我問過,都不足以成為有利條件 . : 不好意思,岔題了,,,,ptt好像還有個法律板....應該要去那裡討論 : 回到正題, : 其實那位小姐寫得很清楚,她是說沒有婚姻的約束下, : 當然人人有權力去爭取囉,而且男生也給她這個機會,不是嗎? : 我想她所謂的言論,應該是既然今天這個男生沒有結婚. : 而我當然也有權麜去爭取!!畢竟男生也沒有回絕壓. : 只是要弄清楚方向. : 我今天看到一本書不錯,圓神出版.叫 我是女王-那些好女孩不懂的事 : 裡頭寫道: : 所以我會建議這些在錯的時候遇到對的人的朋友, : 在死會活標與曖昧第三者之間保持一個優雅的平衡點. : 因為妳並不知道,他只是想搞曖昧,還是真的有多喜歡妳??? : 我相信,如果是真愛,絕對值得等待. : 但希望的是,他不應該只讓妳"等待". : ------ : 以上,滿讚的,發人省思喔. : : 還是你的實力就是一分!!社會學也不及格啦!!愛情學分死當!! : : 第一次回文這麼直接!!最看不慣別人不好好念書又亂用專業術語!! : : 那麼有空玩愛情遊戲!!還不去好好念書!! : : 你對鄉民的觀念覺得驚訝?鄉民才懷疑你是詭異反串咧!! : : 氣死人了(氣我自己花時間回這種疑似反串文!!) : : 版主快浸我水桶啦!!不然我會忍不住想寫萬言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1.63.15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