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ritzker (pritzker)》之銘言:
: 原文恕刪。
: 僅提供個人經驗,當作研判參考。
: 無論男方及其家人多有誠意,最多不過形成一個環境,最終還是要女願
: 意點頭,很遺憾的,現在還沒有。
: 而妳遇到一個特殊的情況,就是女方能與男方說出許多倆私密的話語。
: 請檢查一下妳的電話機,或公寓大樓的電話訊號箱,監聽妳是最容易的
: 。
: 許多的現象會發生,往往是許多原因拼湊的結果,請不要執著於單一成
: 因。在這個社會裡要調查一個人,比你我想像的要更容易許多。監聽跟
: 網路可以查到妳許多資訊,男方父母也是訊息來源。
: 這件事當局者迷,男方只要理性思考,就知道妳沒有可能這樣做。他若
: 沒有其他意圖,比如板友說的兩面人,那就是他執著於妳的不願承認,
: 也想逼妳承認。
: 所以男方可能誇大了女方的說詞,他增加了一些細節來逼妳承認。讓一
: 切顯得如此不可思議。
: 個人認為這件事情非同小可,有板友提到離婚後女方的反撲,要多慎重
: 。
我之前曾被前男友的前女友跟監...那是種很可怕的感覺, 真的勸你小心點..
她那時候已經接近瘋狂,我的車莫名奇妙的輪胎沒氣, 有怪人夾紙條說要認識我...
然後也跟前男友告狀說我跟老闆有一腿,常上班的時候出去ooxx..
其實她那個時候已經在吃藥了..精神很不穩定,常威脅要跳樓...
那段日子是我這一輩子最不好受的時期,我只能一直告訴自己:這一切都會過去的..
我一定要沉的住氣..我可以安然度過難關...用意志力才能讓自己壓抑住那種
被監視、被威脅的恐懼... (對方宣稱握有我跟他親密的裸照要公佈出來之類云云)
其實那是不可能的。妨礙秘密罪是很重的,徵信社可以跟監、偷聽,但是如果偷拍
或是潛入住處..會有不同的刑責。(你們會一起開車出去嗎? 可能被"丟包"了)
總之,還是勸你好好的冷靜一下,思考你的人生是否還是要這麼繼續失序下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129.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