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連好朋友的交往對象
都可以"忍不住"搶走了...
更何況妳跟她素未謀面
她又會多在意妳的感受?
我看過一篇文章
"當他們後來結了婚,幸福得要死,我又憑什麼阻止別人獲得這種真正的幸福?"
"長時間來看 誰才是第三者呢?"
感情是沒有什麼先來後到的
我覺得原po的思考卡在"我是正宮"的迷思
文中給我的感覺滿是委屈和疑惑
妳甚至覺得第三者應該自覺對不起妳而自動離開
但對不起 講得難聽點 我覺得.....
這樣好像小孩子在哭說 那是我的你怎麼跟我搶
這想法軟弱得幼稚(個人主觀感受煩請見諒)
然而男未婚女未嫁
真的不能說交往了就是妳的
"介入別人的感情"在世俗的眼光的確不應該
但這是個成者為王敗者為寇的遊戲
要是妳男友選擇了她而理性地先跟妳分手
我們說那女的是相較於妳更對的人
要是妳男友因只想愛妳而對她感到困擾或是因猶豫而劈腿
那麼我們說那女的在騷擾別人的男友or介入別人的感情
該怎麼說....
只能說 與其勞神費力論對錯
倒不如把思考重心放在問題本身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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