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24小時之內,我決定要使一次壞。
這裡指的成功的第三者,不是要晉升正主兒,
而是令人難以拒絕卻又悄悄進入的 那個人
在我有男友而前男友也有女友的狀態,
搭上他的我,應該可以算是第三者吧...
分手一年多,除了剛分手時他還不死心的那一兩個月,在同個環境卻不曾講過話。
想起當初約定好的,分手後還是朋友,
雖然知道我傷他很深,仍淡淡生氣怎麼氣度狹小到連朋友都當不成。
一方面,想證明他真的曾經很愛我,我真的這麼好;
另一方面,想實驗男人是否真的有機會就可以偷腥。
一部份,想補足現任男友對我的不夠體貼,想搞點曖昧,想玩玩遊戲;
另一部分,若能藉由這個起頭可以拉回我們的交集,繼續當朋友,更好。
雖然我們才交往幾個禮拜,我就奔向早就暗戀多年的現任男友的懷抱,
但在短短的時間裡,我發現他是很疼女朋友的人。
在分手後,用電腦跟手機試了少少幾次的聯絡,想拉回朋友關係,甚至只是課業問題,
都沒有回應。
但這次一時玩心大起,傳了一封簡短的曖昧簡訊,
不指名不道姓,可以是情不自禁也可以是手誤傳錯人。
卻難得的有回音。
看似排斥的反應,我卻嗅到一絲在乎的氣息。
我想...
這是我第一次當壞人...
如果有關於挑起男生興趣的心得,歡迎賜教...
如果有過被挑的茶不思飯不想的經驗,也歡迎分享...
我想好好的玩一場遊戲....
道德勸說-->我知道你們都很好心,可是可以先不要給我嗎?
我真的只是想玩一下,不會玩火自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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