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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02 (蘇蘇)》之銘言: : 他和我的好朋友在交往 : 雖然剛開始是我先喜歡上他的 : 不過因為這種事情沒有先後順序 : 所以我也祝福他們 : 後來我跟他讀同一間學校 : 同校熟的人也只有他 : 所以常常找他幫忙 : 有時候覺得他的某些動作太過親密 : 例如 : 躺在我大腿上,要我唱歌給他聽,突然從後面抱住我.... : 我自己很不安 : 害怕被好朋友知道 : 可是又沒辦法拒絕他 : 現在變成一種習慣 : 只要他沒有和她在一起就會找我 : 我也習慣有事情一定會找他 : 可是他也沒說什麼 : 還曾經把他朋友介紹給我認識 : 我到底算不算他們之間的第三者 算。 你想想你朋友如果知道你們的相處狀況,會不會抓狂, 就知道你這樣算不算第三者。 你們的情況好像有點類似孫燕姿“我也很想他”的歌詞 只能說,你還要不要那個好朋友? 要,就離那男生遠一點,不然就是在相處時拉出距離, 然後一直有意無意提起你的好朋友,提醒他,她的存在 而且要跟好朋友提起你們有出去的事...免得她不小心 知道時,會覺得你們兩個一起背叛她! 好朋友+男朋友同時打擊她,會傷很重喔! 但如果你可以不要好朋友的友誼,那繼續跟她男友變要好 對你來說也無所謂...不過名聲會變很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22.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