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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的文章提過 第二者之所以外遇、劈腿 扣除掉故意的遊戲與新鮮之外 是不是因為他們從“新人“(第三者)的身上感覺的被需要? 而第三者之所以無法抽離 除了愛的成份之外 是不是也是因為第二者需要我們 我們感覺自己被這個人需要著,所以待在他的身邊 給他開心 喜悅 被愛的幸福... 但如果當這個“被需要的感覺“消失了呢? 如果自己不再被他需要著 那麼他不提分手是不是只是因為責任的緣故? 那我們是不是應該貼心瀟灑的走開 不要當他的絆腳石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192.201.82 ※ 編輯: CANYTW 來自: 210.192.201.82 (05/21 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