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pinkQ (啦啦啦~~~)》之銘言:
: 請問板上的各位,兩個人要發展到怎麼樣的關係才能算第三者?
: 1.精神出軌
: 2.牽手
: 3.擁抱/親吻
: 4.愛撫
: 5.上床
: 第三者的身分是第二者承認才算?還是自己覺得算就算了呢?
: 我和他目前到3,但他說這是曖昧,不算出軌,也不是第三者。
: 不知道大家對第三者的定義是什麼呢?
我覺得這問題要從哪位的角度看,答案都會不一樣..
或許對男人來說,全部都做了,也許只是曖昧的泡友
有些男人自認為大家應該都要很上道:不會有結果的感情只能用這樣來維持
(有多少第三者和中間那位可以只是精神上契合就夠了?據我所知沒有!)
我不覺的劈腿的男人就一定打從心底這樣想
只是,如果不這樣想,做得下去嗎?可以很大方的把感情分兩半,然後不覺得有衝突?
第三者的話,就看每個人不同標準了...
看每個第三者在甚麼程度下會認為自己是在談戀愛、可以把自己託付給中間那位
也有人是全部都做了,但也跟男人一樣認為只是紓解需要,不算第三者
之所以把這類泡友都列進去,是因為對第一者來說,即便只是精神外遇
都是外遇、都是出軌,而那位紅粉知己也絕對會是頭號敵人!
就像很多人說男女沒有純友誼一樣,只要走近一點,往往都讓另一半讓為隨時可能
發展出其他關係...
第三者關係的認定,絕對不會是第二者說了才算
而是當你是他女友或老婆時,你會不會介意男人有那種關係的異性朋友?
如果你會介意,那你就是第三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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