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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QpinkQ (啦啦啦~~~)》之銘言: : 請問板上的各位,兩個人要發展到怎麼樣的關係才能算第三者? : 1.精神出軌 : 2.牽手 : 3.擁抱/親吻 : 4.愛撫 : 5.上床 : 第三者的身分是第二者承認才算?還是自己覺得算就算了呢? : 我和他目前到3,但他說這是曖昧,不算出軌,也不是第三者。 : 不知道大家對第三者的定義是什麼呢? 我覺得這問題要從哪位的角度看,答案都會不一樣.. 或許對男人來說,全部都做了,也許只是曖昧的泡友 有些男人自認為大家應該都要很上道:不會有結果的感情只能用這樣來維持 (有多少第三者和中間那位可以只是精神上契合就夠了?據我所知沒有!) 我不覺的劈腿的男人就一定打從心底這樣想 只是,如果不這樣想,做得下去嗎?可以很大方的把感情分兩半,然後不覺得有衝突? 第三者的話,就看每個人不同標準了... 看每個第三者在甚麼程度下會認為自己是在談戀愛、可以把自己託付給中間那位 也有人是全部都做了,但也跟男人一樣認為只是紓解需要,不算第三者 之所以把這類泡友都列進去,是因為對第一者來說,即便只是精神外遇 都是外遇、都是出軌,而那位紅粉知己也絕對會是頭號敵人! 就像很多人說男女沒有純友誼一樣,只要走近一點,往往都讓另一半讓為隨時可能 發展出其他關係... 第三者關係的認定,絕對不會是第二者說了才算 而是當你是他女友或老婆時,你會不會介意男人有那種關係的異性朋友? 如果你會介意,那你就是第三者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22.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