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third-perso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轉載 ] 第三者都比較衰 _ 吳若權 (水果日報副刊) 愛上已婚的老闆時,她並未察覺這會是個悲劇,最多只能算是難解的三角習題, 只要自己不吵、不鬧、不要名份,應該會相安無事的。 元配捉姦賠償百萬 朋友為她覺得不值,漂亮的單身女郎,又有會計上的專業能力,找個安安穩穩的 對象,建立真正屬於自己的家庭,不是很好嗎? 她的回答卻是:「你們不會懂得的,他對我很好,那次的婚姻不是他要的,他被 困在裡面,沒有辦法……。」 愈陷愈深的她,愈來愈容易想到一些藉口來合理化自己和對方的行為,像所有外 遇事件中第三者那樣,介入別人家庭不是自己的錯,她和男人都是無辜的,只恨元配不肯 放手。一路走下去,她義無反顧地幫自稱在婚姻中不幸福的男人,生了一個女孩、兩個男 孩。   她在這段外遇期間,前後被元配捉姦兩次,判刑一年兩個月,賠償金額總計高達125 萬元。即使下場如此不堪,她還是沒有怨悔,始終認定自己跟了一個多情的男人,3個人 都被囚禁在一次不幸福的婚姻裡,難以脫身。 對方離婚竟娶別人 直到老闆終於為了這件事情跟元配離婚了,正準備再婚時,她發現他即將另娶新 人,搞出「新娘不是我」的烏龍,才恍然覺醒:會背叛婚姻的男人,通常缺乏對感情 的責任感,他既然會做出對不起老婆的事,就難保不會再背叛外遇的對象。 少數例外的個案,外遇者決心離開配偶,願意放棄婚姻,終於和第三者有情人終 成眷屬。但即使如此,外遇者還是應該優先處理婚姻問題,再回來和新的對象共築愛 巢,而不是腳踏兩條船,靠外遇來尋找出口。 根據最近出爐的一份研究調查指出:多數民眾認為,發生外遇事件,應該懲罰已婚 配偶,因為他違反婚約、破壞承諾。但這項意見顯然與現行法規相左,而且在真實的案 例中,外遇案件東窗事發後,倒楣的還是以第三者居多,大部分的元配會選擇原諒丈夫 ,只追究第三者刑責。想當第三者,若非有粉身碎骨的心理準備,千萬不要輕易嘗試。 ----------------ps. 聽廣播節目在談論婚外情,一個過來人她說,她後來覺得真的 不能再這樣下去了,所以決定跳出。她告訴大家,第三者總是說著:「我沒有辦法, 我真的沒有辦法。」這些都只是說給自己聽的藉口而已-------------- http://www.wretch.cc/blog/aminyoyo/637947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82.44 ※ 編輯: aminyoyo 來自: 220.139.82.44 (05/26 21:56)
icelips:我也覺得最應該懲罰的是已婚配偶 05/28 17:12
vengeance:嗯嗯..... 05/30 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