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gh:真的告到最後定讞判刑的案例多嗎? 07/05 10:40
→ Assyla:真的告到最後當然會判刑,但未滿一年的徒刑通常會易科罰金 07/05 10:43
推 voon:推推 07/05 10:43
推 greenvenom:如果這樣的話 那詐欺也算民事就好啦~ 大家賠錢了事 07/05 10:51
推 painttt:台灣的法律就是存在著報復.以牙還牙的陳腐觀念 07/05 10:51
推 getout:文中就有寫了,實際上通姦已經是賠錢了事了… 07/05 10:52
→ greenvenom:所以現在就是很認同 婚姻是一樁賠錢了事的買賣? 07/05 10:53
→ greenvenom:通姦罪跟以牙還牙有什麼關係? 以牙還牙沒表現在這裡 07/05 10:54
→ iv80804:所以家人通姦你也能接受嚕?! 07/05 10:54
推 kgh:不接受告民事 反正也一樣是賠錢了事 07/05 10:55
推 getout:其實當通姦發生的時候,不接受能怎樣?把頭埋起來? 07/05 10:55
推 greenvenom:民事一定要 刑事也不能廢 又不是只能選一個 07/05 10:56
→ getout:刑事易科罰金好像不會落到元配手上吧? 07/05 10:57
推 horace1207:所以常有人說. 一夫一妻制是很殘忍的.... 07/05 10:57
推 kgh:我覺得原po說的就很有道理了阿..= = 07/05 10:58
→ greenvenom:當然不會 刑事逸科罰金本來就不是給元配的 啊! 07/05 10:58
→ greenvenom:原PO的前五行是他個人對婚姻價值的表述 我無法認同 因 07/05 10:59
推 WINKAO:沒聽說有人因為通姦被抓去關的 幾乎都是要第三者花錢和解 07/05 10:59
→ greenvenom:此下面就都講不通~ 覺得這篇有道理應該就是認同那五行 07/05 10:59
→ kgh:婚姻價值是他個人觀念 他要表達的重點不在那阿XD 07/05 10:59
→ greenvenom:後面才能說得通吧~ 所以要回歸到婚姻基本的價值觀 07/05 10:59
推 getout:婚姻沒了感情,除了各種利益糾葛還剩什麼? 07/05 11:05
推 radi035:我家老公的屌很乖的,一定是狐狸精硬要坐上去的~~~~ 07/05 11:09
推 WINKAO:通姦罪中 劈腿者反而很少受到懲罰 被告賠錢的只有第三者 07/05 11:14
→ WINKAO:如果是屬於狐狸精故意來勾引設局引誘 你可能會覺得該罰 07/05 11:15
推 JokePtt:通姦不只是老婆告老公 也有老公告老婆的... 但是會出去找 07/05 11:16
→ WINKAO:但如果是劈腿者去騙無知的第三者上當呢? 07/05 11:16
→ JokePtt:第三者 通常也婚姻出了問題... 況且有些第三者也不知道對 07/05 11:17
推 hsinyeh:這就好笑了...根本不確定到最後配偶會有繼承權的事情 07/05 11:17
→ JokePtt:方在婚姻狀態 不知情只是正常交往就要被抓坐牢?? 07/05 11:18
其實我認為婚姻很簡單,出問題時就兩條路,繼續婚姻或離婚
處理這個問題的前提,先是兩個人共同檢討這個婚姻,究竟是哪裡出了問題
是個性?環境?單方?還是雙方?有無維持婚姻的必要跟可能?
如果選擇繼續維持婚姻
也要在兩個人有共識的情況下,只有一方委曲求全甚至勉強都沒有用
至於離婚,就是把權利義務歸屬清楚,分兩種錢可以請求
一種是關於婚姻子女中單純的財產分配(未成年子女扶養費、夫妻財產制的分配)
一種是有過失一方的民事損害賠償金
而我認為,負擔賠償者,應該是違背婚姻承諾的人(而不是第三者)
因為婚姻的承諾,是存在在夫妻之間,也只有這兩個人,需要遵守它
任何一個人任意違背這樣的契約,都應該向對方作合理的賠償
至於第三者,應該回歸一般的侵權行為規定
只有在他/她惡意(明知)破壞別人的家庭,有採取一些積極的行為
例如騷擾原配、甚至傷害原配的身體健康時,才有賠償責任
但我不認為第三者必須對別人的婚姻負責,畢竟背叛婚姻的人,並不是他/她
而是那個有選擇權的人
現在法律就有許多相關的規定,尤其是民事的請求上面
而如果對雙方未來發展無益的(例如通姦罪),我認為實在沒有存在的必要
※ 編輯: thes 來自: 118.160.148.82 (07/05 11:30)
→ JokePtt:這種事怎麼想用邢事來管 本身就是件怪事... 07/05 11:19
推 WINKAO:所以通姦罪如果是針對劈腿者來處罰 那我可以接受 07/05 11:21
→ Alphas:維持婚姻本來就是種責任 不要說的劈腿都是不得已的 07/05 11:23
→ Alphas:真要劈腿不會先離婚喔 那鄉民罵得要死的伊能靜也除罪化囉? 07/05 11:24
推 asrser:不道德不表示一定要用刑罰。刑法是最後手段,外遇是不道德 07/05 11:48
→ asrser:但是有必要用到刑法嗎?難道還活在浸豬籠的時代嗎? 07/05 11:48
→ mstar:遺憾的是,很多對法律認識或不認識的鄉民都認為不管怎樣就該 07/05 11:57
→ mstar:用刑罰來處置各種行為,以為刑罰就是解決方法 07/05 11:58
推 NTUer:這篇才是中肯 07/05 12:08
→ NTUer:DCHC自己是在象牙塔裡面的人還說別人死讀書 笑死人了 07/05 12:09
→ NTUer:還自以為很懂法律 完全不知道什麼叫做"司"法 07/05 12:10
推 nanahiei:那這樣婚姻何必存在?小孩驗個DNA就知道父母是誰了,不必把 07/05 12:12
→ nanahiei:二人綁在一起生活嘛,合則來不合則去啊 07/05 12:13
推 f21490310:通姦罪的存在會造成很多麻煩...還是快點刪刪吧 ~.~ 07/05 13:24
推 m7cord:女生作為第三者是非常痛苦的事情,沒有人會閒著沒事想當第 07/05 14:00
→ m7cord:三者。自己的情感只能壓抑在暗處,整個世界都會排擠她們, 07/05 14:00
→ m7cord:出了事情也是她們要賠錢。對第三者有點同理心吧? 07/05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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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站著一個曾經咬緊牙根的堅定靈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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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2.104.161.63
→ JUNErainbow:看到這篇 突然想轉過來跟大家分享一下 07/05 23:21
→ JUNErainbow:如果不能轉錄請告知一聲喔 會立刻刪掉^^" 07/05 23:21
推 RedLover1009:鬧上法庭一定是第三者輸,有多少第一者會挺身站出來 07/06 11:44
→ RedLover1009:護第三者的,都是第一二者妥協後只剩第三者哭泣 07/06 11:45
→ springwimt:通姦罪不就是一種恫赫的方式 要想明白了才結婚 廢了之 07/06 18:30
→ springwimt:後是不是會變成感情氾濫的世界 無責任感可言? 07/06 18:31
推 owhywhy:^^ 原po寫得不錯... 07/06 20:30
→ owhywhy:已經沒幾個國家有通姦罪了..... 07/06 20:31
→ owhywhy:但尚有這條罪的台灣 有因為這條法律 通姦比較不氾濫嗎? 07/06 20:33
→ owhywhy:告贏成功那些案例 家庭有回歸幸福嗎? 還是讓三人都更不幸? 07/06 20:34
→ owhywhy:第二者 及 第三者做錯了 等於砍傷了第一者 07/06 20:35
→ owhywhy:第一者為了回報 拿法律砍回去 第一者會都沒事嗎??? 07/06 20:36
→ owhywhy:經過了法律 那個家庭只是背著更大的負擔 07/06 20:37
→ JUNErainbow:我也是覺得原po寫的很好 不是說我認為"通姦萬歲"= = 07/07 09:11
→ JUNErainbow:我也認為 感情要忠於對方 不可以三心二意 騎驢找馬 07/07 09:12
→ JUNErainbow:但是如果真的婚姻已經到了有別人的介入 撕破臉又何必 07/07 09:13
→ JUNErainbow:只是讓曾經有過的美麗回憶也跟著埋葬 變的很不堪 07/07 09:14
→ JUNErainbow:堅持以通姦罪去懲罰第三者(第二者通常沒事= =)自己又 07/07 09:15
→ JUNErainbow:得到什麼? 07/07 09:16
→ springwimt:可能我自己比較極端吧 如果說法律途徑是雙面刃 那不撕 07/07 21:28
→ springwimt:破臉就是單面刃...我沒那麼大方讓對方這麼好過 想愛 就 07/07 21:29
→ springwimt:付出代價吧 離婚之後第二者與第三者怎樣我也管不著了 07/07 21:30
推 owhywhy:不過 通常都是沒離婚 只剩第三者被告 07/08 00:24
→ owhywhy:第二者或許從此乖乖待在家 或許更食髓知味 07/08 00:25
→ owhywhy:不論是哪種 這種情況 才是讓很多人都認為 這條法律 07/08 00:25
→ owhywhy:根本只是拿來對付第三者的 07/08 00:26
→ owhywhy:這是條只逞罰第三者 不逞罰第二者的法律 07/08 00:27
→ owhywhy:所以 會有約束力嗎 所以才有那麼多被原諒的第二者 屢犯 07/08 00:29
→ owhywhy:當一個婚姻 需要用法律去嚇阻可能再出現的 新的第三者 07/08 00:31
→ owhywhy:那也只能替那個離不開的老婆感到悲哀 07/08 00:32
→ owhywhy:^^ 不好意思 也是有感而發 一些個人經驗罷了 07/08 00:32
→ JUNErainbow:目前法西斯版正在討論這項議題 有興趣可以去觀看 07/08 01:01
→ kissnini520:個人結論-自己不適合結婚...哈~ 07/09 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