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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CCKNL7x ] 作者: thes (草)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口交不算通姦 但情婦要賠元配30萬 時間: Mon Jul 5 10:39:14 2010 前文恕刪 : 如果通姦罪所保護之法益,表面上是那不知所謂的社會善良風俗(基督教義?), : 其實卻是保護合法配偶的遺產繼承金額。則民法學者不如坦白承認婚姻關係是債之 : 關係,結婚是一件買賣。如果民法學者為了避免物化女人,或許可以將婚姻關係定性 : 為「女人與男人繁衍後代、做家事、教育子女之承攬契約」。 : 但高院敢承認婚姻的法律關係是債之關係,而通姦罪是保護契約之女方 : (及其婚生子女)獨佔男方全部遺產嗎? 這是一個很棒的觀點,但是與其說高院承不承認,倒不如說這是實務對現實的妥協 婚姻對一般民眾來說,真的是一種高操情節嗎? 最後不也是一坨權利跟義務夾雜在一起的混合物 當婚姻不達目的時(白頭偕老?),財產分配跟損害賠償都出來了... 最後還是回到現實的錢錢錢.. 只是通姦罪之所以主張除罪化,不只因為它的保護法益不明 它的功用真的不知道是什麼? 保障善良風俗的維護? 保障家庭生活的健全和美滿? 通姦這種事情一旦發生,甚至因而走上法院,在法庭上破口大罵互相指責怒目相視 還有多少夫妻可以走回家,關上門,繼續相親相愛? 再笑著說,都是因為國家有通姦罪所以維護了我們的婚姻? 難道沒有人發現,這只是加速夫妻撕破臉、感情惡化、無法理性坐下來談的不當手段? 雖然這可以讓人暫時的爽快啦 但是長久以來共同生活的婚姻,也跟著滅亡了 保障無過失一方的金錢、期待利益、甚至未來的遺產? 我只能說,當錢不是給的心甘情願時,再怎麼逼也沒多大效用 法律的請求權再多、可以主張的權利再多,真正能派上用場的有多少? 最後搞到自己筋疲力盡(蒐證、上法院),耗盡所有力氣控訴自己的另一半跟狐狸精 最後能得到什麼?一個空的正義嗎? 脫產的早就脫產,不肯離婚等著他死繼承遺產,也要保證他沒先把錢分光了 一個已經不負責任的人,最後還能期待他什麼? 通姦罪有嚇阻的作用? 殺人都不一定判死刑了,有多少人陷入情慾歡愉時,還會想到 哇!通姦罪有刑罰耶,然後趕快穿回衣服開車回家陪伴侶? 婚姻最後的目的是什麼,要求對方愛自己一輩子?要求對方履行承諾? 對方違約時應該怎麼辦? 綁著他讓他一輩子不好過?(也綁著自己..) 告到他破產?(台灣法律還沒這麼好..) 告到他去關?(想太多了,現在頂多易科罰金) 感情這種東西,真的有辦法靠外力解決嗎?甚至動到國家的權力? 如果最後只是要錢罷了,用民事的方法就好了,需要做到這種程度嗎? 刑事的確比較嚴厲,但是光蒐證就很費工,還不一定能達到目的,像口交就不構成通姦 民事,可能牽手擁抱的照片,都可以達到你要的目的了.. 有多少對夫妻,經過通姦罪之後,還能心平氣和坐下來好好談未來? 至少就我看到的例子,除了關係交惡到無法附加(即使沒離婚也不再相往來) 我實在沒看到,通姦罪對他們的幫助是什麼?又保護了什麼? 只看到它實現了人最不理性時、最野蠻的報復手段 有時候或許坐下來好好談,結果都沒那麼慘.... 我的朋友,發現先生外遇時,大家第一時間的意見都是,找偵信社,想辦法抓姦 用通姦罪恫嚇對方,最好能讓先生害怕回頭,嚇跑外面狐狸精 但還沒走上法院,光談判時對方就惱羞成怒,連家都不回了 連原本會給的生活費都消失了 我的日本朋友,發現先生外遇時,第一時間,就是趕快規劃自己的未來 錢還剩多少?小孩怎麼辦?是不是該獨立出去先工作了? 坐下來跟先生談,要離婚嗎?還是要為小孩先維持幾年?幾年後的打算? 通姦罪給了婚姻受害者一個武器 只是這是兩面刃,同樣有刀刃對著自己,砍下去傷人也自傷 真的不如放下武器,好好自己爬起來,努力重新經營自己的新人生 而如果婚姻的起點是感情 當一個婚姻需要法律介入才能解決問題,這個婚姻還有什麼存在的價值? -- True love never dies, however ... gorgeous affirmation 但是,真愛不死 ...這是華麗的肯定 http://www.wretch.cc/blog/cutyfish/17345573 ~by cutyfish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148.82
kgh:真的告到最後定讞判刑的案例多嗎? 07/05 10:40
Assyla:真的告到最後當然會判刑,但未滿一年的徒刑通常會易科罰金 07/05 10:43
voon:推推 07/05 10:43
greenvenom:如果這樣的話 那詐欺也算民事就好啦~ 大家賠錢了事 07/05 10:51
painttt:台灣的法律就是存在著報復.以牙還牙的陳腐觀念 07/05 10:51
getout:文中就有寫了,實際上通姦已經是賠錢了事了… 07/05 10:52
greenvenom:所以現在就是很認同 婚姻是一樁賠錢了事的買賣? 07/05 10:53
greenvenom:通姦罪跟以牙還牙有什麼關係? 以牙還牙沒表現在這裡 07/05 10:54
iv80804:所以家人通姦你也能接受嚕?! 07/05 10:54
kgh:不接受告民事 反正也一樣是賠錢了事 07/05 10:55
getout:其實當通姦發生的時候,不接受能怎樣?把頭埋起來? 07/05 10:55
greenvenom:民事一定要 刑事也不能廢 又不是只能選一個 07/05 10:56
getout:刑事易科罰金好像不會落到元配手上吧? 07/05 10:57
horace1207:所以常有人說. 一夫一妻制是很殘忍的.... 07/05 10:57
kgh:我覺得原po說的就很有道理了阿..= = 07/05 10:58
greenvenom:當然不會 刑事逸科罰金本來就不是給元配的 啊! 07/05 10:58
greenvenom:原PO的前五行是他個人對婚姻價值的表述 我無法認同 因 07/05 10:59
WINKAO:沒聽說有人因為通姦被抓去關的 幾乎都是要第三者花錢和解 07/05 10:59
greenvenom:此下面就都講不通~ 覺得這篇有道理應該就是認同那五行 07/05 10:59
kgh:婚姻價值是他個人觀念 他要表達的重點不在那阿XD 07/05 10:59
greenvenom:後面才能說得通吧~ 所以要回歸到婚姻基本的價值觀 07/05 10:59
getout:婚姻沒了感情,除了各種利益糾葛還剩什麼? 07/05 11:05
radi035:我家老公的屌很乖的,一定是狐狸精硬要坐上去的~~~~ 07/05 11:09
WINKAO:通姦罪中 劈腿者反而很少受到懲罰 被告賠錢的只有第三者 07/05 11:14
WINKAO:如果是屬於狐狸精故意來勾引設局引誘 你可能會覺得該罰 07/05 11:15
JokePtt:通姦不只是老婆告老公 也有老公告老婆的... 但是會出去找 07/05 11:16
WINKAO:但如果是劈腿者去騙無知的第三者上當呢? 07/05 11:16
JokePtt:第三者 通常也婚姻出了問題... 況且有些第三者也不知道對 07/05 11:17
hsinyeh:這就好笑了...根本不確定到最後配偶會有繼承權的事情 07/05 11:17
JokePtt:方在婚姻狀態 不知情只是正常交往就要被抓坐牢?? 07/05 11:18
其實我認為婚姻很簡單,出問題時就兩條路,繼續婚姻或離婚 處理這個問題的前提,先是兩個人共同檢討這個婚姻,究竟是哪裡出了問題 是個性?環境?單方?還是雙方?有無維持婚姻的必要跟可能? 如果選擇繼續維持婚姻 也要在兩個人有共識的情況下,只有一方委曲求全甚至勉強都沒有用 至於離婚,就是把權利義務歸屬清楚,分兩種錢可以請求 一種是關於婚姻子女中單純的財產分配(未成年子女扶養費、夫妻財產制的分配) 一種是有過失一方的民事損害賠償金 而我認為,負擔賠償者,應該是違背婚姻承諾的人(而不是第三者) 因為婚姻的承諾,是存在在夫妻之間,也只有這兩個人,需要遵守它 任何一個人任意違背這樣的契約,都應該向對方作合理的賠償 至於第三者,應該回歸一般的侵權行為規定 只有在他/她惡意(明知)破壞別人的家庭,有採取一些積極的行為 例如騷擾原配、甚至傷害原配的身體健康時,才有賠償責任 但我不認為第三者必須對別人的婚姻負責,畢竟背叛婚姻的人,並不是他/她 而是那個有選擇權的人 現在法律就有許多相關的規定,尤其是民事的請求上面 而如果對雙方未來發展無益的(例如通姦罪),我認為實在沒有存在的必要 ※ 編輯: thes 來自: 118.160.148.82 (07/05 11:30)
JokePtt:這種事怎麼想用邢事來管 本身就是件怪事... 07/05 11:19
WINKAO:所以通姦罪如果是針對劈腿者來處罰 那我可以接受 07/05 11:21
Alphas:維持婚姻本來就是種責任 不要說的劈腿都是不得已的 07/05 11:23
Alphas:真要劈腿不會先離婚喔 那鄉民罵得要死的伊能靜也除罪化囉? 07/05 11:24
asrser:不道德不表示一定要用刑罰。刑法是最後手段,外遇是不道德 07/05 11:48
asrser:但是有必要用到刑法嗎?難道還活在浸豬籠的時代嗎? 07/05 11:48
mstar:遺憾的是,很多對法律認識或不認識的鄉民都認為不管怎樣就該 07/05 11:57
mstar:用刑罰來處置各種行為,以為刑罰就是解決方法 07/05 11:58
NTUer:這篇才是中肯 07/05 12:08
NTUer:DCHC自己是在象牙塔裡面的人還說別人死讀書 笑死人了 07/05 12:09
NTUer:還自以為很懂法律 完全不知道什麼叫做"司"法 07/05 12:10
nanahiei:那這樣婚姻何必存在?小孩驗個DNA就知道父母是誰了,不必把 07/05 12:12
nanahiei:二人綁在一起生活嘛,合則來不合則去啊 07/05 12:13
f21490310:通姦罪的存在會造成很多麻煩...還是快點刪刪吧 ~.~ 07/05 13:24
m7cord:女生作為第三者是非常痛苦的事情,沒有人會閒著沒事想當第 07/05 14:00
m7cord:三者。自己的情感只能壓抑在暗處,整個世界都會排擠她們, 07/05 14:00
m7cord:出了事情也是她們要賠錢。對第三者有點同理心吧? 07/05 14:00
-- .,.~*★'`*~-有一幸福的背 站著一個曾咬緊牙根的堅定魂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61.63
JUNErainbow:看到這篇 突然想轉過來跟大家分享一下 07/05 23:21
JUNErainbow:如果不能轉錄請告知一聲喔 會立刻刪掉^^" 07/05 23:21
RedLover1009:鬧上法庭一定是第三者輸,有多少第一者會挺身站出來 07/06 11:44
RedLover1009:護第三者的,都是第一二者妥協後只剩第三者哭泣 07/06 11:45
springwimt:通姦罪不就是一種恫赫的方式 要想明白了才結婚 廢了之 07/06 18:30
springwimt:後是不是會變成感情氾濫的世界 無責任感可言? 07/06 18:31
owhywhy:^^ 原po寫得不錯... 07/06 20:30
owhywhy:已經沒幾個國家有通姦罪了..... 07/06 20:31
owhywhy:但尚有這條罪的台灣 有因為這條法律 通姦比較不氾濫嗎? 07/06 20:33
owhywhy:告贏成功那些案例 家庭有回歸幸福嗎? 還是讓三人都更不幸? 07/06 20:34
owhywhy:第二者 及 第三者做錯了 等於砍傷了第一者 07/06 20:35
owhywhy:第一者為了回報 拿法律砍回去 第一者會都沒事嗎??? 07/06 20:36
owhywhy:經過了法律 那個家庭只是背著更大的負擔 07/06 20:37
JUNErainbow:我也是覺得原po寫的很好 不是說我認為"通姦萬歲"= = 07/07 09:11
JUNErainbow:我也認為 感情要忠於對方 不可以三心二意 騎驢找馬 07/07 09:12
JUNErainbow:但是如果真的婚姻已經到了有別人的介入 撕破臉又何必 07/07 09:13
JUNErainbow:只是讓曾經有過的美麗回憶也跟著埋葬 變的很不堪 07/07 09:14
JUNErainbow:堅持以通姦罪去懲罰第三者(第二者通常沒事= =)自己又 07/07 09:15
JUNErainbow:得到什麼? 07/07 09:16
springwimt:可能我自己比較極端吧 如果說法律途徑是雙面刃 那不撕 07/07 21:28
springwimt:破臉就是單面刃...我沒那麼大方讓對方這麼好過 想愛 就 07/07 21:29
springwimt:付出代價吧 離婚之後第二者與第三者怎樣我也管不著了 07/07 21:30
owhywhy:不過 通常都是沒離婚 只剩第三者被告 07/08 00:24
owhywhy:第二者或許從此乖乖待在家 或許更食髓知味 07/08 00:25
owhywhy:不論是哪種 這種情況 才是讓很多人都認為 這條法律 07/08 00:25
owhywhy:根本只是拿來對付第三者的 07/08 00:26
owhywhy:這是條只逞罰第三者 不逞罰第二者的法律 07/08 00:27
owhywhy:所以 會有約束力嗎 所以才有那麼多被原諒的第二者 屢犯 07/08 00:29
owhywhy:當一個婚姻 需要用法律去嚇阻可能再出現的 新的第三者 07/08 00:31
owhywhy:那也只能替那個離不開的老婆感到悲哀 07/08 00:32
owhywhy:^^ 不好意思 也是有感而發 一些個人經驗罷了 07/08 00:32
JUNErainbow:目前法西斯版正在討論這項議題 有興趣可以去觀看 07/08 01:01
kissnini520:個人結論-自己不適合結婚...哈~ 07/09 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