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ndyhill (糖果堆)
看板third-person
標題Re: [問題] 第二者的報復
時間Mon May 23 01:42:05 2011
※ 引述《thirdone (多情總被無情傷)》之銘言:
: 還是去找他老婆把話講一講了
: 我知道他老婆是無辜的
: 可是,我覺得他老婆有權利知道真相
: 至少以後不要再笨笨的讓老公一直偷吃阿
: 我話講了,其實就想離開了
: 沒有要跟她爭老公的意思
: 但是要她小心這個人
: 但是這個第二者惱羞成怒
: 不斷的傳簡訊恐嚇我
^^^^
這個人也真是笨,竟然留下這麼明顯的證據.
就留著吧!還要去電信公司申請通話明細,證明真的是他發簡訊給你的.
現在的你呢!只要不繼續介入他婚姻就沒事,
他威脅說要傷害你家人,不必擔心,反正他都已經有留證據了,哪裡來的不著痕跡呢?
再說,是他先留下恐嚇你的證據喔!風完全是往你這邊吹耶!太過憤怒所以看不清局勢了.
就算他沒傷害你家人,你已經可以告他恐嚇囉!
而且他老婆也不能告你通姦喔!因為你們在他們婚後真的沒發生什麼嘛!
你就用上面兩行回應他吧!如果他再糾纏你,你就要告他恐嚇.
不管你家人有沒有出意外,他都已經死棋了喔!
: 我後來氣到直接找他談
: 他還真的把我的家人底細查的一清二楚
: 還說,如果要做也會計畫周全不留痕跡的做
: 就算我報警也沒有用
: 只會讓他報復的更嚴重
: 關於這種情形,請問有達人給什麼建議嗎?
你真的太生氣了,這種只會叫囂又沒腦袋的俗仔,哩喜勒驚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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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42.72.216.191
→ aakaze:這種解決方式 才是對你有利的 要保護自己 畢竟也受傷了! 05/23 01:46
→ candyhill:我覺得沒必要的話,保留證據就夠了,暫時不用報警. 05/23 01:51
→ calliope:您要不要把原PO的文章看仔細再來當軍師? 05/24 15:55
→ calliope:原PO: 原來他早就結婚了,還可以若無其事的跟我上床 05/24 15:55
→ calliope:至於原PO所謂的恐嚇簡訊內容為何不得而知 但關鍵性的 05/24 15:57
→ calliope:內容知道她全家的底細...不留痕蹟...都是見面時講的 05/24 15:59
→ calliope:男方那邊反正紙包不住火了 至於thridone小姐不要一直檢討 05/24 16:01
→ calliope:別人的(女友)老婆媽媽手足親戚 想想自己做了什麼事 有什 05/24 16:02
→ calliope:麼把柄在人手裡比較實際 05/24 16:04
→ candyhill:男方要舉證還是比較難,而原PO實際握有手機簡訊證據. 06/04 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