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imond (咖啡一弄斷人腸)
看板toberich
標題Re: [問題] 收到「商業同業公會」的催繳
時間Mon May 31 20:12:09 2010
※ 引述《GERRYccc (月狼)》之銘言:
: 借用一下標題,^^"
: 信中引用商業團體法第12 63 70條規定說要繳(有罰緩),
: 但也有人說沒罰過,公司還沒商業行為前,
: 是否可以先不用繳?
: 請有經驗的創業人分享一下解法,謝謝。
: ex. 有其他免費的公會或協會可掛名加入之類的嗎?
我今天已經接到公司成立核准的通知書 由所屬地區的主管機關來函
其中第五條:
請於開業後依商業團體法規定一個月內加入同業公會,其兼營業以上之商業者,應分別
加入各該商業同業公會。
於是我就去查商業團體法,發現第63條確實有這種規定:
第 63 條
商業團體對不依法加入為會員之公司、行號,應以書面通知限期入會,逾
期不入會者,報請主管機關通知其於三個月內入會;逾期再不入會者,由
主管機關處一千五百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
商業團體對不依法加入為會員之團體,應報請主管機關通知其限期入會,
逾三個月仍不入會者,依第六十七條之規定處分之。
另外第70條則為:
第 70 條
依本法所處罰鍰,經催告仍未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所以看的出來,確實依法有據,而且若真的要搞,所屬地區商業會確實是可以
送交法院強制執行。
只是實際執行上可能會有困難,因為那嚜多中小企業,他是要如何追蹤執行?
所以這部分我個人應該也會採用拖字訣 沒掛號就當作沒收到 有掛號就先放著吧。
另外這是google時發現的一個個案:
我一個網頁設計的SOHO族,有申請公司行號,電腦同業公會一直寄強制入會通知書來,我都
沒理它,結果縣政府寄了一張 違反商業團體法的處分書來,要罰4500元,請問要去繳嗎?
如果繳了之後,再沒加入公會,會連續處罰嗎?網頁設計及平面印刷設計是歸電腦商業同
業公會管的嗎?我又沒賣電腦產品,如果要加入,應該是加入 \"商業設計公會\"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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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會微笑的回憶送給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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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20.238
※ 編輯: daimond 來自: 114.47.20.238 (05/31 20:37)
→ litthe:同意這篇,他們確實於法有據,但拖一天是一天,一年是一年 05/31 21:09
→ daimond:不過換個角度小 花點錢可以擴展商業界人脈 也是不錯 05/31 23:49
推 piglauhk:沒掛號 的確可以主張沒收到 這沒問題 但掛號收到不繳 風 06/01 00:35
→ piglauhk:險可能有大 06/01 00:35
→ daimond:掛號就是要繳了 除非學某通緝犯地址便來變去 06/01 01:39
推 ahan9008:告示送達.? 06/01 03:45
→ piglauhk:變來變去不代表找不到人 要附合公示送達的條件還蠻不容易 06/01 16:02
推 thismy:我推二樓 那是小錢 06/02 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