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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uncan2 (摩卡)》之銘言: : 最近去星巴克看書 : 很多人會待在裡面看書 : 若是結合咖啡店與書店 : 用類似星巴克多層樓的設計方式     ^^^^^^^^^^^^^^^^^^^^^^ : 並配合一些二手書的買賣 ^^^^^^^^^^^^^^^^^^^^ : 加上獨立空間開放讀書會使用 ^^^^^^^^^^^^^^^^^^^^^ : 這種方是可行嗎? : 以上是我突發奇想的idea 大概10年前吧, 我家附近的金石堂裡面有附設賣咖啡, 還有一些簡單的三明治等餐點, 其實還滿有fu的,但是後來倒了。 今天,我家附近的星巴克, 的確有類似的概念在執行, 甚至有額外騰出獨立小包廂的空間, 供給預約的小團體。 所以我想,書本 跟 咖啡 這兩件事, 似乎是很自然可以被連結的東西。 然而,很多概念看起來很類似, 不過當你實際要執行的時候, 會發現效果不一定做得出來。 就算星巴克每間店都這樣做, 你跟著做也不一定能賺到錢。 理由在於,星巴克的本業是賣咖啡, 咖啡是主力,把『閱讀』或『書』跟咖啡綁在一起, 只是增加附加價值,讓消費者更愛去那邊喝咖啡。 換句話說, 他們是『先』有強勢的咖啡品牌, 才有『後』來這些衍伸出來的附加價值。 --------------- 因此,並不是你的想法不可行, 只是你必須先有一個主力產品, 要先能夠讓消費者願意上門。 如果你想: 主力--買賣二手書 附加--賣咖啡 那還滿有趣的, 至少目前我沒看過人家這樣經營, 頂多只是類似租書店,有額外賣簡單的手調飲料。 如果你想: 主力--賣咖啡 附加--買賣二手書+提供空間 那你可能要把咖啡賣得很好, 不然你的直接競爭對手就是星巴克或其他品牌。 ------------ 不過我始終認為, 點子重複不是問題, 問題在於你有沒有能力與人家競爭。 我從來不覺得跟別人做一樣的事情有甚麼不對, 為了差異化而差異化是沒有意義的事情。 只要你有本事, 把創立的事業放在競技場上擊倒對方, 那就沒問題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2.90.6
daimond:我個人以為星巴克的主力在於創造第三個喝咖啡的「環境」 06/27 01:09
whisky0621:最後七行心得!形容得真好~ 06/27 01:47
siriue:d大形容的更精準了,謝謝你的補充 :) 06/27 02:13
qqmango:買賣二手書(主)+咖啡(輔)在公館一間店是這樣經營的 06/27 14:35
qqmango:但是感覺上還是有差 06/27 14:35
Duncan2:其實原本想法是希望主力為書店 二手書及咖啡屬於附加 06/27 22:54
Duncan2:會這樣想也是因為自己喜歡看書跟喝咖啡 06/27 22:55
Duncan2:看來自身要考慮的東西真的很多!!> < 06/27 22:56
lsp33:喜歡吃麵跟會賣麵是兩碼子事。賣麵會不會賺錢又是另一碼子事 06/28 19:27
daimond:要靠賣麵賺錢跟會不會做麵 又是兩回事了 06/29 00:15
eaglemin:推後七行! 07/09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