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 業 版 版 規 2.7
1.發表文章請與創業相關,發表當老闆的相關心得及討論亦屬本版範疇。發文請一定要選
標題,若無適當標題請選其他。每篇須要超過二十五字,發文前請務必至精華區觀看有
無相關文章。違反以上規定,版主會以刪除處理。
2. 生活群組中有攤販版 stall,網拍賣家板 e-selle ,網路創業版i-enterprise,
工作版job,直銷板directsales,請針對個人需求多加利用,本版禁波直銷文。
3. 貼廣告文一定要先在板上發過自介文或是創業經驗分享的相關文章,推文提醒後會刪文
,禁止發表"與創業無關"之宣傳,廣告,徵求,第一次提醒告知並刪除,第二次劣文退
回,第三次以上水桶,一星期內請勿重複張貼廣告,違者刪除。
*廣告(包含出租/頂讓請選廣告)於版上波文7天後,將收入精華區。請各位版友要宣傳或
是徵求上下游廠商的,標題一律選擇廣告,但建議用自介宣傳比較好。
*請注意,自介文中不得包含,頂讓出租等廣告相關文字,但可以介紹自己的營業內容和需
求(如徵求夥伴或上下游廠商等,與創業相關的內容。請拿出誠意。
4. 一行文請用推文,禁止各種形式形式的偽裝文,尤其是發文徵求夥伴或建議的人,
請拿出你的誠意,語焉不詳者,一律刪除文章。
5. 同一作者推文連續超過四行,請用回文章的形式發言。
6. 使用挑釁、汙辱、攻擊性態度及字眼挑起爭端者依情節輕重處分。
7. 如果對版規不甚清楚,可參照進版畫面或發文注意事項,亦可寫信給版主amyhuang。
8. 版規至公開發佈日起執行,若有任何建議或異議,歡迎來信告知版主群。
9. 公告文不得推文或是回文。如對公告有疑問,請洽版主。
10. 違反版規者,版主將視情節推文或去信警告,累積警告三次將獲得浸水桶一個月。
*版規公佈後即刻生效,不溯及既往。
2010.09.29 版主 AMYHUANG
--
※ 編輯: AMYHUANG 來自: 163.20.242.134 (09/29 13:06)
※ 編輯: AMYHUANG 來自: 122.116.133.175 (11/26 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