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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aimond (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之銘言: : 我的例子是這樣  妳看看會不會更容易明白 : 我們主要有三位大股東 另外有一堆小股東 出資幾萬幾千元不等 : 因考量到股東人數太多 意見難以決策 加上實際權力的掌握 : 分析過股份有限公司與有限公司的差異後 : 我們決定走股份有限公司  ^^^^^^^^^^^^^^^^^^^^^ 以這樣的情況來看, 這是正確的方向 : 因依法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從股東中選出3位董事成立董事會 1位擔任監察人 : (有限公司重大決策須所有股東同意 請參考公司法) : 而在公司/組織體系中,最大的權力機構雖然是所有股東組合而成的股東大會, : 但因為股東大會中選出三位董事,代表股東授權給董事會執行政策 : 所以就算其他小股東有意見 董事會也可以只參考 不需要完全聽股東的意見或命令 : 除非這位股東的股權多 可以把你或其他董事換掉 : 所以呢 雖然我們有超過七八位股東 但因為董事會由我及另外兩位大股東擔任 : 所以我們三人還是擁有決策權 就算其他小股東不認同公司做法 也沒有實際 : 干涉公司的權力 : 好 那有小股東因為不認同公司發展方向而想退股呢? : 抱歉 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可以自由轉移 但不能退股 : 所以他要找到願意承接他股份的人 可能試其他股東或外部人 : 那這個股東可能亂搞 轉給黑道想要來整你?沒關係 : 章程加上股份轉移須由兩位董事簽名後生效方可轉移(公司法亦有相關規定可參考) : 如此也就沒有這麼容易被亂搞了 這上述的歷程我也經歷過, 後來深刻感覺到, 既然在社會上混,難免有紛爭, 懂法的人比較吃香。 以前曾經合夥過蠻橫不講理的人, 搞到最後互告,但只要你一開始都秉著法律做事, 公理還是會站在你這裡。 很多人創業的時候沒想太多, 想說反正都是好朋友, 大家就出個錢做個小生意就是。 不過這以過來人的身分建議, 事業不怕你失敗,只怕你太成功, 就連父子都會為了公司所有權或品牌打官司了, 更何況只是朋友。 : 那我們因為要成立店鋪 跟原po要開素食店 可能差不多類型 : 我們會用公司名義轉投資 成為我們第一間直營店的代表人(法人) : 如此該店面則會成為公司的資產 該店面要怎麼營運 自然也就由董事會掌握 : 另外 今年有新規定 持股超過3%的小股東 將可依法對公司提出查閱相關資產 : 的權力(細節我忘了) 所以你若希望避免未來這種情況 雖然是可以依法提出查閱, 但不是每天都把股票貼在額頭上, 走到公司要求看帳。 並不是如此。 : 除了靠增資稀釋可能會對你試業發展產生負面影響的股東外 : 就是一開始不要讓他持有(或投資)超過2%的股份即可 : 若原po希望權力掌握在自己及妹妹手上 那股份有限跟有限公司可能都不適用 : 因為有限公司已經明定重要決策需要所有股東同意 這樣妳阿姨可能會牽制 : 妳們的業務發展 : 建議走商號或企業社 單純一個負責人 其他投資人的權利義務 : 另外事先談好 白紙黑字的寫下來 大家簽名 : 如果要確保未來沒有問題 可請律師幫忙看或撰寫 再送地方法院認證 : 公司權力來源 (不包含獨立董事情況) : 股東大會 :   | :   | :   | :   V :  董事會 (由股東選舉) - - - - - -監察人 : | : | : | : V :  董事長 (由董事選舉,對外代表公司) : | : | : V :  執行長(或總經理,由董事長任命,而董事長任命的權限請註明在公司章程並於 :      股東會上通過,這樣才有效);大企業通常執行長會在總經理之上,總經理 :      負責公司執行面的管控及年度經營目標擬訂, :   | : | : V :  各功能性組織領導幹部 : 以上如有錯誤 還請板友提出糾正 感謝 如果是兄妹, 看彼此的狀況而定。 另外,如果不想稀釋股權, 並不是只有普通股可以利用, 還有特別股。 看過很多人為了引進資金, 卻又不願意稀釋股權, 那特別股很適合你。 只是你能否說服人家投資一個沒有投票權的股份, 就是你自己的本事。 當然,特別股的方式也有所不同, 像當初台新金標購彰銀乙種特別股, 就是乙種特別股有轉換成普通股的權利, 這都是自己可以想辦法約定的。 做生意腦袋不用太死板, 很多都是靠「談出來」, 只要是可能的作法, 都可以成為你的選項之一。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 盡可能的想出上策、中策、下策, 這樣在談判的過程中比較知道自己該怎麼談。 我最不喜歡聽到『不可能』三個字, 在商業的世界裡面沒有甚麼不可能, 也沒有約定俗成的規定, 只有談出來的結果而已。 --- 另外,創業初期需要的是資金, 此時不怕出資少的股東, 只怕沒有人出資。 不用擔心人多嘴雜, 反正既然你自己錢不夠, 選擇了讓多數人參與你的事業, 你就要有能夠說服大家的毅力與智慧。 郭台銘每年開股東會, 也要聽一堆小股東在那邊五四三, 嘴砲的嘴砲,喇叭的喇叭, 那又如何? 反正公司只要有賺錢, 你就算有交代了。 雖然長期以來這也會衍生出財務上談的代理問題, 不過那或許也算是參與事業伴隨而來的風險之一吧。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2.8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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