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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判別比較難說明,主要還是得看你今天取的名稱跟從事的商業類別。 最主要還是要去申請後才知道 聲明不專用就是大家都可以使用 類>項 1~34類為產品類 35~45類為服務類 政府的規費每申請一類就是3000 商品項目可填寫20項、超過20項政府就會加收錢。 以上, 在填寫表格的部份可以詢問智慧產權局。 -- Bonjour Taiwan - H.Tabrio http://tabrio.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36.87.131
owen7955:感謝解答! 10/22 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