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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orkeer (以信為本)》之銘言: : 微軟把它苦心經營的live space解散了。 : 放棄了這個有三千萬會員的社群網站。 : 到底是為了什麼原因呢? :   許多人解釋為微軟向其他社群網站認輸。 認輸只是一種白話的說法, 實際上真的不玩背後會有評估, 但我認為微軟之所以砍掉不練, 應該是從成長性去判斷自己是否處於引領需求的一方。 克里斯汀生教授在創新理論曾提到, 如果你的產品市場正處於高度成長階段, 就表示你正選對了邊,你的創新是有意義。 從這角度來看,live space苦心經營多年, 卻比不過facebook短短數年就迎頭趕上, 甚至讓它望塵莫及。 這表示:   對於社群平台的使用需求,   facebook所帶來的創新更貼近使用者 而當你的競爭對手已經幾乎等同於"市場", 要扳回一成所需耗費的資源恐怕會是對手所花費資源的好幾倍。 與其如此,不如放棄該事業, 並且密切觀察facebook的玩法, 待時機成熟,重新大反攻。 因此我不認為微軟會放棄任何事業, 況且商場本來就有贏有輸, 鹿死誰手還很難講。 大不了就是趁你病要你命, 等你營運方向錯誤,資金需求孔急, 再來看看是否可以把你買下來。 有錢,什麼都能做, 只是做與不做而已。 :   但是我並不贊同。我認為微軟此舉是在砍掉不能 : 帶來獲利的事業單位,以節省成本。如果微軟的打算 : 是這樣的話。那麼,微軟就下了一步很高的棋。 如果光是以"不賺錢就砍掉"當成原則, 也太小看微軟,這也不算什麼高明的棋子。 奇異集團經過數十年的發展後, 成了巨大的企業怪獸, 發展的產業事業群多達數十種。 歷任執行長鮮少砍掉什麼不賺錢的事業群, 反而持續資本支出擴大公司營運規模, 以期獲得規模經濟效益。 直到了威爾許上任後, 開始大刀闊斧的整併。 但威爾許單純是砍了不賺錢的事業嗎? 不只如此,他的指示是:   公司產品在該產業不屬於第一名或第二名的,通通砍掉 這表示,就算是賺錢的事業群, 他也毫不手軟。 這樣做有幾種風險產生: 1.減少事業群,公司規模經濟達不到,成本可能驟升,  以奇異的事業群而言,那可是動輒上百億台幣的數字。  如果是你,是否會勇於做出這樣的決定? 2.萬一被你砍掉的事業群目前是賺錢的,未來也很有機會賺大錢,  卻被你大刀一揮砍了,那不是白白浪費公司過去的努力,  以及未來賺進大把鈔票的機會? 3.反過來說,那幾個被公司保留的事業群,  有沒有可能在未來幾年成為產業的落後族群,  屆時企業獲利減少,市佔率下滑,  你又該如何承受這樣的風險? 當然,奇異在做這些評估的時候, 不僅僅是公司內部的評估, 也與麥肯錫顧問公司有非常密切的合作。 有興趣的人不妨自己去找找資料, 就知道威爾許的裁示,其實是經過非常嚴密的分析所做出的結論, 並不單純只是因為那個事業不賺錢就砍掉。 7-11在成功之前虧了幾年,虧了多少錢, 如果統一也只是因為它不賺錢就砍掉, 如今會有多扼腕? :   作為一家上市公司而言,任何不能盈利的單位, : 都應該砍掉,才不會成為拖後腿的包袱。 所以你應該要知道的是, 不管是不是上市公司, 企業的單位無法獲利有很多原因, 並不是不賺錢就砍掉這麼簡單。 :   三千萬的會員意味著巨大的經營成本。但是微軟 : 又想不出什麼辦法來從中獲取利潤,這就是微軟要把 : 它解散的真正原因。是幸,也是不幸。 以微軟的發展規模來說, 3,000萬的會員並不算是太大的負擔, 反而正因為有3,000的會員, 所以有些固定成本被攤提掉。 假設有一個公司規模與微軟一樣大, 旗下的社群平台會員只有300人, 你認為會是誰的效率低?誰的成本高? 網路事業拼的是規模, 你一定得有超過一定門檻的基數會員後, 當這數以萬計的使用者之中的3% 5%的人跟你交易, 你就能仰賴這群人獲利。 換言之,假設社群平台所需要的規模是1000萬人, 那麼微軟經營到3000萬人的成本其實已經遠遠低於這基本門檻, 因此就算是燒錢經營,對微軟而言也已經達到效率,達到規模, 那些燒的錢是可以負擔的成本。 這也是為什麼我個人猜測, 微軟的放棄應該不會是因為該事業賠錢, 而是因為整個平台設計與發展性都已經"非主流", 所以才會 "暫 時" 退出市場。 :   幸,是甩掉了一個賠錢的包袱。不幸,是浪費了 : 一個潛在的金礦。但是既然微軟無法用live space來 : 產生現金,把它甩掉是比較明智的。 :   這是一個對創業者很有啟發的案例。 :   再一次證明:人多不一定代表錢多。 :   降低成本是經營策略中,重點中的重點。 :   微軟這一招應該是做對了。 上面講的是砍掉不賺錢的事業, 這裡的結論卻成了要降低成本, 事實上降低成本不等於一定要砍掉不賺錢的事業, 反過來說,砍掉不賺錢的事業,也不等於是降低成本。 就像上面所說的,從規模來看, 砍掉事業群,搞不好反而增加了成本。 比方說,有些公司的事業群擁有從核心產品出發所發展的互補性, 如果統一集團早年就把7-11這個賠錢的事業處分掉, 現在它自己生產或代工的產品要通路、要上架,就只能養賴其他廠商, 而這個通路成本一定會高於自己擁有通路的成本。 所以說,要不要砍掉一個事業, 並不單純只是因為它賠錢就要砍掉, 還有很多因素得分析, 而砍掉不賺錢的事業也不等於降低成本, 這可能只是一個迷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2.90.157
bobju:分析得有理. 11/14 22:44
multiThread:話說~ 除非威爾許有砍掉「賺大錢 & 非第1/2名的事業」 11/14 23:46
multiThread:否則,也只能夠說他已經看過啦,沒在前二名的都沒賺 11/14 23:46
multiThread:大家,才敢這樣說..。不然,賺錢才是王道,管它是不是 11/14 23:46
multiThread:事業中第一還是第二......。當然話可以講得很驚人就是 11/14 2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