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toberich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在這邊我可以來分享一些在處理這相關事務的經驗 首先,我建議原PO可以去看最近剛上映的「the social network」 但畢竟是電影跟實際上依然有所差距,可在自行搜尋相關資料。 電影之中,就有像原PO的這樣角色以、CTO、CFO等的角色。 其實在生活實際案例中,不乏許多在創造發明的發明人以及單位。 可是在這邊得先釐清「點子」與「發明」的定義 點子可以有所謂的商業模式,不見得是同等發明。 如原PO提到的「格子店」,我之前人在日本的時候,台灣尚未有格子店。 這樣的一個「商業模式點子」被某些人發現後覺得有商機,所以就在台灣 這個市場去運用、執行。 通常這類的「商業模式點子」可以去申請政府的補助案,版上有很多老闆 都有去申請,這部份就不贅述。 那到底何謂「發明」,符合發明的條件需為新穎性、進步性、產業應用性。 可是原PO接下來所想的,我可以很直說你真的太天真了。 原因如下 1.你今天是何等角色? 2.你的利益分配,是銷售、生產、時間、地區、股權...???? 3.你願意共同承擔失敗風險嘛? 4.你的口袋深到可以打多久的官司? 研發牽扯到的層次太多了,雖不媚外,但在台灣創投這樣的環境 還是在成長努力的環境。 再者,你想當這種仲介,請歡迎加入智慧產權事務所。先去幫助企業跟學 校,如何說服雙方彼此信任你,且達成簽約又達成目標又可商業化後,再 談之後你想幹的嘴砲事情。 以上,點子鼓勵多想,但也鼓勵勇於創業。 -- Bonjour Taiwan - H.Tabrio http://tabrio.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59.15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