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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爬過文了,大約也有一些認知,想就我們店的狀況來請教一下版大。 我們開了二家服飾店,店名英文「XXX」,中文有申請營登的名字,是XX坊, 然後招牌是一個狗狗的圖案外面有我們英文的店名包住,請問一下,我們的 英文店名是個很常用的名字(大概類似像OK便利商店)那樣的平常,可以用 這樣的名字含在圖裡去註冊商標嗎?還是要把英文名字抽掉,另外我要問的 是,雖然我們登記的是XX坊,但招牌是用那個英文加狗狗的圖案,這樣子是 不是又要去登記這個招牌的圖案才不會有紛爭? 圖案上的英文字若很常見,需移除嗎?還是就含著一起送件?那名字可以叫 這個英文的名字還是要用我們營登的店名? 例如:cool這個單字,可以拿來做店名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97
kent:店名英文「XXX」.....夠鹹濕..... 01/14 10:44
losh:那只是代號啦! 01/14 15:45
g98675:如果是不同領域的就沒關係。商標可以圖案+字一起註冊 01/18 00:11
jiasingcheng: 商標:http://cattila.myweb.hinet.net/Q&A.htm 05/09 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