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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我回應的文章讓很多人誤解了, 整個討論方向似乎有點不太一樣。 用比較狹義的觀點來看, L大的主要疑問在於ipad or iphone的應用, 到底可以在我們經營事業上有什麼實質的幫助? 如果放寬一點來看, 我想這問題大概可以談論整個資訊科技到目前為止, 有哪些創新是值得被企業利用與學習, 並借此獲利or提升營運績效。 但後面的回文似乎已經變成談論, 企業本身面對對手的創新是不是應該跟隨or不跟隨的問題, 以及早一點跟or晚一點跟好與不好, 然而這應該要分開來談比較正確。 L大所拋出的議題比較針對在『如何應用新的科技or技術來幫助公司』, 卻不是『大家都在生產OLED,大家都投入3G研發,我們公司要不要跟著做』這樣的問題。 前者所談的應用只有導入的成功or失敗問題, 並不影響公司整體發展與方向; 即使是有,也只是輔助公司的概念, 並不牽涉公司的主力經營。 但後者所談的則是研發風險, 而且牽涉到企業整體佈局的問題, 也牽涉公司未來數年的競爭關鍵。 本文則回應後者這個部份。 --- bob大提出來的第一個觀點, 在創新理論上可稱為『動機的不對稱』性。 我們都認為,某些創新很可能被抄襲, 但實際上,克里斯汀生教授則認為, 許多企業之間存在不同的經營流程, 而這些流程與價值的選擇, 幾乎不太會讓他們願意去學習創新的模式。 比方說,西方電子公司長期以來皆以電報賺大錢, 公司長期以來的服務與價值取向, 都是以滿足其顧客在電報上的需求, 並不是以滿足電話上的市場需求。 在這樣的情況下,雖然當初貝爾只要求10萬美金的專利金, 但如果西方電子公司買了,則該公司得被迫重新設定一個經營流程, 好符合為了經營電話事業所帶來的問題與風險。 各位或許可以想像,西方電子公司當時工廠內的生產線, 大概也都是為了生產電報機or研發更好的電報機而設立, 現在只為了一個不知名的小鬼搞出來的新產品, 就要重新設立一條新的生產線,新的流程,新的服務, 這很可能都違反了西方貝爾公司的既定價值。 因此在這樣的情況下,自然就形成了『動機的不對稱』性, 說白一點就是,西方電子公司根本就懶得鳥Mr.貝爾, 因為他現在就已經賺的飽飽了,沒必要再去浪費時間搞新的事業, 重新面臨新的風險與新的挑戰。 所以說,『動機的不對稱』性就像是一層厚重的雲霧, 如果你的創新可以躲在這層雲霧下, 一者不容易被雷達掃到,二者就算被掃到, 人家也不覺得你有什麼威脅性。 自然就能持續保持創新上的優勢。 有學者就為這樣的大公司最後輸給創新公司下一個註腳:  看不懂-->學不會-->打不過 起先根本完全不知道對方搞什麼鬼, 甚至會認為對方這樣的新創技術or模式只是小兒科, 等到新創公司漸漸有了起色,才看出來這樣的創新帶來多大的競爭優勢時, 想要迎頭趕上,卻發現自己根本無從學起。 因為受限於公司的既定價值取向與經營流程, 加上公司內部的經營人員沒有這樣的意識與經驗, 自然無法把對方的新創模式學會。 在敵人逐漸變強而自己跟不上的時候, 競爭力自然慢慢輸給對方, 市場也就拱手讓出。 --- 承接這樣的概念,這裡可以回應幾位大大的說法, 就是關於創新跟or不跟的問題。 bob大說的也沒錯, 許多事情的選擇確實是有許多理論可供參考, 但作生意畢竟也只能盡人事聽天命, 時機確實非常重要。 然而經營企業絕不能『不問蒼生問鬼神』, 也不能只是寄望時機可以幫助自己一把。 因此在經營策略上的選擇, 往往傾向於以『賽局』的思維做選擇模式。 早期就有廠商推出平板電腦,但他們失敗了; 很早之前也有廠商一窩蜂要搞OLED,但撐到現在還沒倒的沒幾家; 很多電信公司大量投入wimax4G網路佈局,如今是不是所有人都獲利? 這些都是跟隨著新創技術or思維的『一開始』, 就馬上投入大量人力物力金錢佈局, 但幾乎都失敗or並沒有想像中這麼成功的案例。 然而這樣的選擇可以說他們錯, 又或者可以用來反證跟著『一開始』就投入新創領域是不正確的嗎? 當然不是如此。 以佈局的角度來看,假使三星沒有提前佈局, 如今可以輪到他們站在世界舞台上跟其他企業嗆聲嗎? 為什麼說考量到賽局問題, 乃在於這些科技大廠必須評估的是, 如果『不跟著創新』,則自己未來的競爭優勢與地位會受到多大影響? 實際上,這些企業不跟的選擇通常比較少, 而選擇跟則是比較明顯的態勢。 因為選擇跟了,失敗就是把錢虧掉而已, 只要在資金與成本的調度上可以接受, 那都不影響企業未來生存的發展空間。 然而,如果你不跟,等別人把市場整碗捧去, 你要從後面追趕,大概已經連追趕的機會都沒有。 最好的例子,就是手機大廠Nokia。 早些年,Nokia在全球手機市場的市佔率甚至可以高達50%~70%, 穩坐手機業一哥的龍頭地位。 如今面對手機市場的快速變化,智慧型手機的崛起, 目前除了在中國、北非、印度等幾個新興國家能維持較高的市佔率之外, 在全球其他國家的市佔率已經紛紛下滑到30%~35%左右。 這樣的數字等同於市場少了將近一半, 對公司而言是非常大的警訊與衝擊。 甚至如果單純以智慧型手機來區隔, Nokia的市佔率還輸給了台灣大廠HTC。 現在的Nokia痛定思痛,不想失去自己的競爭優勢, 只能找上微軟合作一起開發手機, 但一個是電腦軟體業的巨人,另一個是手機硬體的巨人, 卻雙雙都在智慧型手機市場成了侏儒。 --- 當然,Nokia的智慧型手機市場策略沒這麼成功, 並不是他們沒想到創新, 而是做的不夠好。 有版友說,iphone的概念也不是只有Apple想到, 從Nokia的Symbian概念上可證明確實是如此。 不過,這樣的概念雖然他們是第一個這樣做的, 最後發揚光大的則是Apple,帶起市場的也是Apple。 因此從這樣的現象可以了解, 對於創新而言至少有3種層次:   想得到-->做得出來-->做得好 誠如上面我們提到的學者所說:   看不懂-->學不會-->打不過 是相對的結果。 簡單說,如果Nokia對Symbian與其手機的整體方向正確, 他們就不需要淪落到與微軟的手機作業系統聯手,希望板回市佔率。 原因就在於,Symbian的整體概念從來就與ios應用在iphone的規劃不同, 或者說思考的成熟度、與市場的觀察截然不同。 現在我們都說ios是封閉的,andorid是開放的, 但如果相對於Symbian來說,ios搭配iphone的策略算是非常開放了, 從這點就可以證明,Nokia雖然有iphone這樣的營運模式概念, 也做出來了,卻『做不好』, 或者比起iphone而言,市場更喜愛Apple提出來的solution。 Nokia之所以在智慧型手機上產生這樣的問題, 很可能就是長年以來對於手機的價值取向, 導致他們無法用全新的角度來思考or定位智慧型手機。 然而Apple則是做電腦起家的,價值取向不會被手機既定的傳統價值給綁住, 反而更可以寬闊的思考來定位智慧型手機。 說實在話,這樣的描述或許還小覷了Apple, 我甚至認為,就算Apple來做電子錶, 大概也可能會把電子手錶大廠Casio給幹掉, 這從ipod隨身聽系列擊敗市場原有的老大Sony就可以證明這一點。 所以我才說, 創新並非『跟』or『不跟』的問題, 這還牽涉到你可以做不做得出來, 或者做不做得好。 而Apple顯然就是『做得出來』又『做得好』的箇中高手。 --- 無論如何,如果是在競爭思維上考量創新, 如果是我來做決定,只要在資金與成本上可以控制好風險, 技術上也沒問題,我也會願意一開始就切入新創領域。 做生意本來就有風險,但與其面對什麼都不做任由市場創新吃掉我的市佔率, 不如花點錢來和大家一起拼個高下。 燒錢事小,公司生存受威脅事大, 西方電子公司就是不懂利用賽局概念思考這一點, 才會任由貝爾創立的公司坐大, 最後吞掉了自己。 如果我是西方電子公司, 我甚至可以買下貝爾手上的專利技術, 冰起來不動它。 根本就不應該放任這樣的技術不屬於我, 還流出去變成一個強大的競爭對手。 為了區區10萬塊,而放任一個可能擊敗公司的技術流到市場上, 就是西方電子公司最不明智之處。 不過現在很多科技大廠都學乖了, 他們很清楚知道有些技術or模式寧可在他們還小的時候買起來冰著, 也不要放他們出去養大變成自己打不過的對手。 這大概就是現在許多科技業大廠購併小公司的理由...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2.100.224 ※ 編輯: siriue 來自: 111.252.100.224 (03/13 15:17)
bobju:確實是,今天還能存活的大企業,其實背地裏的合縱連橫都進行得 03/13 21:28
bobju:很厲害,就是怕在關鍵技術的未來發展上看走了眼,押錯了寶.決 03/13 21:29
bobju:策過程應當是非局外人所能想像的複雜. 03/13 21:30
bobju:正是如此,才說[盡人事知天命].再大的企業都不能算無遺策. 03/13 21:34
bestbook:i-pad 比電子書威力強大 03/14 00:19
anangigi:這篇太棒了 07/27 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