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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law46 (蘇律師)》之銘言: <恕刪> 說起知識交流的概念,大概wiki算是始祖, 後來則有百度跟知識+, 不管模式如何轉變, 我對知識交流平台始終有一個中心思想:    『江湖一點訣,說破不值錢』 簡單說,過去到現在有許許多多的人都想著把知識or智慧, 透過數位平台的方式媒合彼此的需要, 並且從中獲利。 然而從上述那句千古不變的中心思想來看, 顯然有許多真正值錢的『腦好』, 是不可能被分享出來。 即使有,也肯定不是完全版。 ---- 我想起大約五年多前, 有個資訊業的朋友擔任公司的PM, 寫了一套模式申請SBIR, 後來也過了。 該計畫想成立一個網站, 網站名稱稱為『G gun G』, 原始的意思叫做『技能 換 技能』, 後來卻衍生出許多組合。 例如:以技能換取知識;以知識換取技能;    以虛擬幣換取物品;以物品換取虛擬幣;    以知識換取虛擬幣;以虛擬幣換取知識;    ....etc... 上述這種換法, 就具有了數種以上的排列組合。 簡單說,就是一個龐大的交換平台, 幾乎無所不換。 而蘇律師您所建構的平台, 則可以說是『G gun G』的其中一種模式。 後來這網站雖然通過了政府的計畫案, 不過也是沒有真的實行。 --- 回到主旨來說, 誠如我的中心思想, 我認為真正值錢的東西, 一定有行(行情價),但不一定有市(成交)。 比方說,有人想開泡沫紅茶店, 想知道怎麼煮粉圓會比較Q, 這時候他能得到的答案, 我相信多半只是網路上找來的心得文。 這種東西根本不用花到虛擬幣, 也許光是去wiki 或知識+就可以看到。 但如果想要看到五十嵐or清新福全的老闆出來講真正的know-how, 很可能你這輩子都等不到,更不用說花虛擬幣能買。 另外, 知識的買賣也可能產生這樣的爭議。 舉例來說,如果有人徵求幫忙寫論文, 如果單純只是網路上的交流, 我要如何保證or確認我付的錢, 是買到真的有品質有內容的論文? 如果我看了之後不滿意, 是否可以退錢? 更重要的是,如果多年後我成名了, 被人家檢舉我的論文有很大一部分是抄襲的, 那我是否可以跟當初幫我寫論文的人追索賠償? 同樣的概念, 我是否可以徵求人幫我寫歌? 幫我寫一篇專欄? 幫我撰寫程式? 最後, 如果買方看了作品之後不滿意, 是否也可以不付錢? --- 我想起曾經有個人回我說:   「知識的東西是這樣的,如果你看了之後不滿意,還是要給錢」    「因為不管你滿意不滿意,     人家就是已經做好了,     有些東西很可能你看了就能抄襲。」 只能說,如果是我花了錢,不管滿不滿意都要我付錢, 我寧可花錢聘一個人專門幫我把該做的事情做好, 也不需要冒風險去網路上徵求人家幫我做。 哪怕是類似委託資訊業作網站的交易模式, 簽約先付10%訂金, 第一階段完成付30%,第二階段付30%, 最後完成再付30%的模式, 同樣還是有上述的問題。 簡單說,知識買賣的平台無法提供保障, 讓雙方都能滿意。 這問題不在於平台, 而在於『知識買賣』的原罪上。 因為知識是無形的, 而無形的東西卻是非常難以定價, 也很難保障甚麼。 知識交流平台頂多只能做到, 把有興趣的雙方媒合, 然後彼此之間私下進行實體碰面然後談論合作。 --- 買得到的know-how大概也不是甚麼值錢的know-how, 買不到的know-how我相信買方也不一定出得起價錢。 有行無市,有市無行, 構不成供需,也就構不成真正的市場。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2.96.86
Attui:@   有些東西很可能你看了就能抄襲。」 +max 05/01 00:19
wheats:太中肯了 也是我逛了原原PO網站的感想 05/01 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