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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言商 如果會對店造成很大的傷害跟影響的話 根本就不該請工讀生,應該用正職來代替 正職就比較能約束跟要求 工讀生應該是定位成, 來的話減輕負擔,不來只是大家忙一點, 把重大店務交給工讀生,在我看來是很錯誤的策略~ 另外一點,100/hr 如果在台北價碼其實不高 印象中 95/hr 就接近勞基法的底限了 ※ 引述《sweetpotapo (金光頭生活百貨)》之銘言: : 今天早上 我女友說 早上十點半開門 : 十點二時五接到 工讀生電話說他不做了 : 超火的..... : 一小時一百還請不到人 : 都沒賺錢了 : 心情有夠差的 : 剛去知識家看了一下 : 對於這樣的事 竟然沒辦法扣他錢 : 他知道這樣對店裡造成多大的影響和傷害嗎? : 說來就來 說走就走 : 怎樣 勞基法只保障勞工 : 老闆該死嗎? : 好員工難請 .......... : 有沒有人介紹一下吧!!(淚奔) : s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157.27.21
rent2ez:現在勞基法規定至少要 98/hr了 06/29 1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