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ent2ez:現在勞基法規定至少要 98/hr了 06/29 19:49
在商言商
如果會對店造成很大的傷害跟影響的話
根本就不該請工讀生,應該用正職來代替
正職就比較能約束跟要求
工讀生應該是定位成,
來的話減輕負擔,不來只是大家忙一點,
把重大店務交給工讀生,在我看來是很錯誤的策略~
另外一點,100/hr 如果在台北價碼其實不高
印象中 95/hr 就接近勞基法的底限了
※ 引述《sweetpotapo (金光頭生活百貨)》之銘言:
: 今天早上 我女友說 早上十點半開門
: 十點二時五接到 工讀生電話說他不做了
: 超火的.....
: 一小時一百還請不到人
: 都沒賺錢了
: 心情有夠差的
: 剛去知識家看了一下
: 對於這樣的事 竟然沒辦法扣他錢
: 他知道這樣對店裡造成多大的影響和傷害嗎?
: 說來就來 說走就走
: 怎樣 勞基法只保障勞工
: 老闆該死嗎?
: 好員工難請 ..........
: 有沒有人介紹一下吧!!(淚奔)
: s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157.2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