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wheats:原本已有受害者~ 建議留一篇提醒告知 08/21 22:14
推 zzzzzjosh:恩 同意樓上 08/21 22:17
*請注意版規,公告文是不能推文的,但是既然提出建議,我就順便回覆一下
這系列討論串我都看完了,並沒有真的"被害者"出面說明
也沒有人寫信來檢舉原波,就版規上的處理
我只能將所有私人行為的文章都刪除
請大家波文前務必看一下版規
我不想收到法院傳票去做證人
這裡不是八卦版
謝謝大家的合作
版主 AMYHUANG
※ 編輯: AMYHUANG 來自: 122.116.133.175 (08/21 22:27)
推 acerogu:不想筆戰,如果再說有受害者,我會提告的 08/21 23:23
推 wheats:樓上你提告? 告誰? 你的刪文動機很明顯 08/21 23:25
→ wheats:現在網路上就流行這種先下手為強 看了很想吐 08/21 23:26
推 acerogu:受害者是誰???麻煩你提出來 08/21 23:27
→ acerogu:文章已備份了,請自重 08/21 23:27
→ wheats:喔? 變我的問題囉? 我有說加害人是誰嗎? 請你提出加害人 08/21 23:27
→ wheats:你自刪的文章我沒備到~ 但系統有~ 請你自重 08/21 23:28
→ acerogu:沒關係,那就交給法官來判 08/21 23:28
→ acerogu:今天如果有人因為是我找早餐兼差伙伴而有人受害 08/21 23:29
→ wheats:好阿~ 那到時候版聚一下~ 那麼熱血就揪個團吧 08/21 23:29
→ acerogu:應該早就有人檢舉了 08/21 23:29
請注意 公告文不能推文 警告兩次了
因為和本公告有關故不刪文 再一次就會被警告
※ 編輯: AMYHUANG 來自: 122.116.133.175 (08/21 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