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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xy205 (xy-205)》之銘言: : 姐姐經營的小吃店,最近遇到一些很煩人的問題。 : 這間店是跟人家頂下來的,不過當初這個老闆是跟別人加盟。 : 店裡的其中一個A員工,當初再這間店做過。現在又回來做。 : 不過他的問題很多,上班要選時間、很多行為屢勸不聽(喜歡在客人面前掀衣服,或用手抓 : 食物,不然上班又再看報紙...)跟他講不要這樣做,他就會說"那我要辭職" : 有一天他放假後回來店裡亂,說要辭職。因為很受不了他了,所以就跟他說請他做到月 : 底。結果前幾天有新進的員工,所以就請A員工做早班就好。A員工就生氣說"我不做了", : 就走掉了。然後昨天又跑回來說他要領薪水。不過他要上班時就跟他說過了,薪水是隔 : 月的五號發的。然後他就開始嚷嚷說他有認識勞工局的高官,要告我們沒有幫他保勞健 : 保。然後老爸就叫要姐姐月底三十號給他。 : 他任職的時候就有跟他說,可以幫他保勞健保。而且小吃店加姐姐也只有3個人而已 : 。工資也有符合勞基法,而且他說走就走。老一輩的都希望息事寧人,我和姐姐都絕得 : 很生氣,又很擔心之後他又搬勞工局出來。 趁現在把他任職期間的就業保險跟勞退基金補起來就好 這個打電話去問當地勞保局就知道怎麼處理了 弄好就可以請他滾蛋了 :    :  還有一位B員工,他是在A員工之前就來了。來做了一星期,好像是因為他不想洗碗, : 就無故離職。打電話給他,他也都不接。也完全都沒有任何告知! : 現在月底了,就打電話來說要領薪水... 不過到底要怎麼給會比較好呢!? 給他1星期的薪資 然後請他滾蛋 :  可能是姐姐的年紀還不到三十歲,不過來小吃店工作的幾乎都比較年長。比較會看準這 : 一點欺負她。我們有在想,是不是要請員工簽一份同意書(內容大該是說不能無故離職, : 還有勞健保、領薪水的一些規範) 同意書不能違反勞基法 請先把勞基法的法條從頭到尾看一遍 看仔細 我覺得這是每個老闆的責任 看完要不要遵守 那就是另外一回事 :  不過我剛剛看了那些法條,完全看不懂。好像也不能扣工資,但是如果常常遇到無故 : 離職的員工,店裡人手就會不足,影響生意。如果正常離職也不會刁難員工領薪水。 : 只是覺得才開店一個月,遇上的事情卻很多。突然沒有人又要訓練新員工...真的很累! 怎麼可能看不懂 看不懂就打電話去勞保局問 或直接拿法條去勞保局請他們解釋說明 只要有大學畢業 應該都能讀懂 那就把人力補到1.5倍 雖然要付比較多的人力成本 但因為妳們在整個制度上是有問題的 所以這部分的花費是必要 :  有幾個問題想要問問有經驗的版友 :  面對A、B員工的情形,大家會怎麼去應對呢?? :  現在店裡加姐姐有四個人了(A員工走了之後),A員工要搬勞工局高官來亂,姐姐會 : 被罰款嗎?(我回家時會幫忙姐姐照顧生意,這樣我算員工嗎?我沒領薪水的說) :  如果要簽合約之類的,大概要怎麼去寫,才不會觸犯到法律,又能保障雇主這方呢? :   謝謝各位看完落落長的疑問 > " < 勞動契約你可以上網google 找一份適用你們的來修改 改完拿去勞保局問問看 或當地戶政事務所都有免費的律師諮詢 可以打電話問問看 --              "把會微笑的回憶送給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1.164.164
xy205:好的!謝謝您!!有些法條理解的不是很清楚,又怕勞工局沒有處理 10/25 13:33
xy205:解釋勞基法的服務項目~ 10/25 13:33
sweetpotapo:專業推~~ 10/25 13:35
daimond:妳一條一條的閱讀 不懂的地方用螢光筆畫起來 勞保局是國家 10/25 14:12
daimond:單位,公務人員沒有理由不幫你服務勞工相關問題,否則是瀆職 10/25 14:13
xy205:今天下午有打電話去問了! 公務員真厲害,法條都超清楚的!! 10/25 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