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ess0987:好像有道理哦~~謝謝囉 03/06 23:48
→ TCFmars:樓上,若有興趣,短話長說的觀點可以參考這篇 03/07 00:56
→ jess0987:讚哦~~那編說的更有道理囉~~~~~~~~ 03/07 07:01
推 jeross:當這邊是網路創業板,但這樣看起來似乎不支持新創(立)網站 03/08 23:46
→ TCFmars:也不是這樣啦,要挑戰臉書就不能做臉書,我之後會寫些看法 03/08 23:50
推 jeross:我的意思是國外的人對於新創網站的態度,抱著「換點新的」 03/08 23:50
→ jeross:「沒特別理由」去使用只有小貓兩三隻網站的比例,是否比台 03/08 23:51
→ jeross:灣的態度更開放。一定要有什麼理由,才能用小貓網站嗎? 03/08 23:52
推 TCFmars:恩恩!但我想他的意思是留住使用者,社群如果留不住人也枉然 03/08 23:54
推 jeross:如果再把時間往前拉 當Facebook也只是小貓網站時 一定也有 03/08 23:57
→ jeross:人,說過類似的話。那時把妹時,要什麼? 03/08 23:58
→ TCFmars:每個網站剛開始都是這樣,也因此用把妹這例子來凸顯領先者 03/09 00:02
→ TCFmars:的規模優勢,用意是在提醒不要用copy的方式,否則對早期使用 03/09 00:03
→ TCFmars:者來說,不如用臉書;相反的如果你成功差異化,就可以克服這 03/09 00:03
→ TCFmars:問題,因為你解決的是和臉書不同的需求,試用者也能被留住了 03/09 00:04
推 jeross:只是很厭煩「給我理由去怎樣」難道不能無理由去發掘嗎? 03/09 00:04
→ TCFmars:這可能就是口氣的問題了XD 03/09 00:06
推 jeross:以「社」片電影來說(所以可能不真實),網站還只是在學校 03/09 00:10
→ jeross:流行階段時,不就已經有人互相要FB了。那時,FB算是社群嗎? 03/09 00:11
→ TCFmars:功能還不是很成熟的社群,至少在實名制和新生名簿上,在當時 03/09 00:13
→ TCFmars:是新的產品概念,不是copy,較不容易出現內文提到的問題 03/09 00:15
→ jeross:哈 我已經沒有再看原發文者的文了,純針對「給我理由..」XD 03/09 00:20
→ jeross:不過現實就是這樣,當你是小貓網站時,你只會得到刺耳的話 03/09 00:22
→ jeross:好吧 樓蓋歪了。請樓下幫忙扶正(溜) 03/09 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