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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ess0987 (jess)》之銘言: : 看著臉書那麼受歡迎 : 加上台灣不是有仿冒王國的稱號?? : 應該是有工程背景的技術人才 : 可以做出一個"類"臉書的網站?? : 不知道有哪位高手可以分享一下 : 為什麼到現在還無法創造或建立比臉書好的 : 是臉書的架構或模式很難copy??? : 請教大家囉,謝謝 要寫個Facebook出來,甚至超越Facebook的社群網站 ↑ 相對簡單 要聚集到像Facebook那樣多的使用者,甚至在把妹時會問 「可以給我妳的Facebook嗎?」 ↑ 幾乎不可能 給我個理由去用你那只有小貓兩三隻的網站 否則甭談 這就是社群 END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3.155.185
jess0987:好像有道理哦~~謝謝囉 03/06 23:48
TCFmars:樓上,若有興趣,短話長說的觀點可以參考這篇 03/07 00:56
jess0987:讚哦~~那編說的更有道理囉~~~~~~~~ 03/07 07:01
jeross:當這邊是網路創業板,但這樣看起來似乎不支持新創(立)網站 03/08 23:46
TCFmars:也不是這樣啦,要挑戰臉書就不能做臉書,我之後會寫些看法 03/08 23:50
jeross:我的意思是國外的人對於新創網站的態度,抱著「換點新的」 03/08 23:50
jeross:「沒特別理由」去使用只有小貓兩三隻網站的比例,是否比台 03/08 23:51
jeross:灣的態度更開放。一定要有什麼理由,才能用小貓網站嗎? 03/08 23:52
TCFmars:恩恩!但我想他的意思是留住使用者,社群如果留不住人也枉然 03/08 23:54
jeross:如果再把時間往前拉 當Facebook也只是小貓網站時 一定也有 03/08 23:57
jeross:人,說過類似的話。那時把妹時,要什麼? 03/08 23:58
TCFmars:每個網站剛開始都是這樣,也因此用把妹這例子來凸顯領先者 03/09 00:02
TCFmars:的規模優勢,用意是在提醒不要用copy的方式,否則對早期使用 03/09 00:03
TCFmars:者來說,不如用臉書;相反的如果你成功差異化,就可以克服這 03/09 00:03
TCFmars:問題,因為你解決的是和臉書不同的需求,試用者也能被留住了 03/09 00:04
jeross:只是很厭煩「給我理由去怎樣」難道不能無理由去發掘嗎? 03/09 00:04
TCFmars:這可能就是口氣的問題了XD 03/09 00:06
jeross:以「社」片電影來說(所以可能不真實),網站還只是在學校 03/09 00:10
jeross:流行階段時,不就已經有人互相要FB了。那時,FB算是社群嗎? 03/09 00:11
TCFmars:功能還不是很成熟的社群,至少在實名制和新生名簿上,在當時 03/09 00:13
TCFmars:是新的產品概念,不是copy,較不容易出現內文提到的問題 03/09 00:15
jeross:哈 我已經沒有再看原發文者的文了,純針對「給我理由..」XD 03/09 00:20
jeross:不過現實就是這樣,當你是小貓網站時,你只會得到刺耳的話 03/09 00:22
jeross:好吧 樓蓋歪了。請樓下幫忙扶正(溜) 03/09 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