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dwu:可能是我之前沒說清楚 造成誤會真是sorry... 05/03 08:39
→ madwu:重申一下個人對責任的看法 05/03 08:40
※ 編輯: madwu 來自: 118.170.225.70 (05/03 08:41)
→ madwu:責任不應該"只"有價格,責任除了價格還有最重要的價值!! 05/03 08:41
推 LaPass:本來想打很多的,但是打不太出來.... 05/03 09:40
→ LaPass:我把我想講的濃縮一下:錢買不到忠誠,買到的只是勞動力。 05/03 09:41
→ LaPass:即使給他年薪幾億,但是他依然可能會跑到別人的公司,我就 05/03 09:43
→ LaPass:是在說GOOGLE跑去Facebook的那位。 05/03 09:44
→ LaPass:現在人負不負責,感覺比較像是「選項」,會看那個老闆值不 05/03 09:54
→ LaPass:值。有的人要走的時候會還把公司內能帶走的資料都帶一帶, 05/03 09:55
→ LaPass:能刪的都刪一刪。 05/03 09:55
推 candybear121:推L大"值不值得" 切中要點! 05/03 11:48
→ candybear121:薪水很高都不見得買得到心了,更何況一般的低薪了 05/03 11:50
推 kuoyu:推 05/03 13:08
→ h2o1125:L說的就是我想說的 你只付勞動力的錢連帶要員工效忠 05/03 21:22
→ h2o1125:這種心態 就是可議 可是這卻是現前大多數老闆的想法 05/03 21:23
→ h2o1125:你說那老闆很有錢 那你當他員工只能算你衰啊!!不然呢 05/03 21:24
→ h2o1125:這世界本來就沒虛偽的公平正義 你遇到這種員工摸摸鼻子 05/03 21:25
→ h2o1125:認了 不然呢 怨天怨地怨別人家裡沒教好嗎 05/03 21:26
→ h2o1125:別人就是有錢 承受的起這種隨意離職的惡評 過份嗎? 05/03 21:26
→ madwu:我想H大很務實的說明現實 這點我說真的不是虧你 05/03 21:35
→ madwu:但是我要說的除了務實 還說的其他的想法而已 05/03 21:35
→ madwu:遇到問題就是這樣 倒楣! 但是多些寬容互相與禮貌不是更好嗎? 05/03 21:37
→ everen:任意臨時離職和薪水高低無關,互相尊重,也是工作責任, 05/04 08:52
→ everen:我想這是原po想強調的。 05/04 08:52
→ everen:勞資立場本是對立,高薪未必忠心,但是在職離職該盡的本分 05/04 08:54
→ everen:和薪水並無衝突。以原po所述,不管月薪10萬或2萬,離職本就 05/04 08:55
→ everen:該預告,我認為這也是責任,員工不在意當然可以不負此責, 05/04 08:57
→ everen:不代表這是正確的,換個立場,老闆突然資遣員工,也是不負 05/04 08:58
→ everen:責任的做法。 05/04 08:59
推 kuoyu:推樓上 05/04 18:03
→ h2o1125:不代表是正確的 並不代表是錯誤的 05/04 20:09
→ h2o1125:負不負責任 每個人對別人負責任的要求多寡不一 05/04 20:09
→ h2o1125:而且有幾個人問過自己 憑什麼要對方負責任 05/04 20:14
→ h2o1125:就是腦中自以為的 道德 教育加在別人身上 跟正義魔人一樣 05/04 20:14
→ h2o1125:現實就是 要考慮供需 利益糾結的關係 05/04 20:15
→ h2o1125:你能有情有義 不代表說別人就一定要對你有情有義 05/04 20:16
→ h2o1125:常常有自己喜歡替朋友兩肋插刀 卻常被朋友插兩刀 05/04 20:17
→ h2o1125:就一直怨東怨西怨棕簑怨田螺 是沒意義 理盲濫情就是這樣 05/04 20:18